勒令伪造土地证进行抵押借钱建房

方浩 July 27, 2022 20:33

(Baonghean.vn)——江某在网上订购了伪造的土地所有权证书,约定费用为700万越南盾。江某以6.5亿越南盾的贷款作抵押,签订了土地转让合同,但被债权人发现。

7 月 27 日,新祺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段清江(1975 年出生)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居住在新祺县新祺镇的段清江,其罪名是使用虚假的机构和组织文件。

起诉书称,段清江通过熟人胡氏红女士(居住在乂安省新祺县香山乡新红村)了解到居住在新祺县新安乡氏秋村的黎氏蒂女士(专门放贷,但需要抵押品)。

2021年7月左右,由于需要钱建房,但又没有值钱的资产可以抵押,江萌生了订购红皮书向黎氏德女士借钱的想法。

被告人段清江。照片:芳浩

江江在网上搜索信息时,看到了一则虚假土地证服务的广告,于是他用手机点击了广告链接,并与一名女子接通。在通话过程中,江江得知这名女子提供虚假土地证服务,于是通过一个自称“Thanh”的zalo账号结识了其他朋友(除此之外,他不知道其他任何个人信息)。

Giang发短信订购了一份假土地证,约定费用为700万越南盾。Giang提供了个人信息,以及乂安省新祺县新祺镇1区,地块编号26、地图编号11的信息。这些地块信息属于居住在乂安省荣市乂安乡4村的D.TL先生(段清江的生父),他用段清江的名义伪造了一份土地证。

大约四天后,一名快递员来给Giang送包裹,里面是一份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附属物证,CN代码为887077,所有者姓名为Doan Thanh Giang,这与之前被要求伪造的信息完全一致。Giang向快递员支付了700万越南盾,然后删除了所有信息,并取消了名为Thanh的zalo账户的好友关系,以免被他人发现。

取得假土地证后,2021年7月5日,江某前往黎氏D女士家中,以房产抵押借款1亿越南盾,月利率为1.5%。2021年7月20日、23日,江某继续以上述利率分别向黎氏D女士借款1.45亿越南盾、5500万越南盾。

2021年8月4日,段清江再次与D女士见面,借取更多资金。此次,D女士要求签订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段清江抵押的土地,同时附加承诺5年内不更改土地所有人姓名。

2021年8月6日,段清江委托海女士与新安乡司法人员谭先生签订合同,将第11幅第26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黎氏丁女士及其丈夫。此后,段清江继续向黎氏丁女士借款3.5亿越南盾。段清江共向黎氏丁女士借款6.5亿越南盾,利率为1.5%/月。借款期间,段清江按约定按时偿还本息。

2022年3月16日,黎氏娣女士写信举报胡氏娣女士使用虚假文件诈骗并侵占财产。同时,她怀疑业主段清江名下编号为CN 887077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附属物证(段清江用于抵押借款)是伪造的,因此将其移交给新岐县警察局侦查局进行核实和调查。

新岐县警察局侦查局已要求对业主段清江名下编号为CN 887077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附属财产证进行评估。义安省警察局刑事技术部门的结论认为,送交评估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附属财产证均为伪造。

2022年3月23日,江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向新岐县警察局自首。自首时,江某已向D女士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3.5亿越南盾,尚欠3.46亿越南盾。

审判结束时,陪审团判处段清江7个月监禁。

方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