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区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了监督活动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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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 阮南定同志在监督活动经验交流会上强调,要定期监督建议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对落实和解决缓慢的问题进行再监督。

丰富的监测活动经验

7月31日上午,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与昆强县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配合,与第二区县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召开了“提高各级人民议会专题监督质量的经验和措施”会议,就人民议会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图片:梅花

同志们: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荣市人民议会主席、荣市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潘德同同志,门炉镇和昆强、义禄、兴原、南丹、清章、杜良、英山、祥阳、奇山等县人民议会成员。

会议交换讨论的意见肯定,监督活动是各级人民议会依据国会和人民议会监督活动法所赋予的重要职能和权限,具有较高的合法性。

监督活动分为人民议会监督、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人民议会委员会监督、人民议会代表监督四个层次。

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同志主持会议讨论。图片:梅花

关于会议范围,交流提高各级人民议会专题监督质量的经验和解决方案,与会代表重点讨论了会议工作,分享了经验,强调根据落实地方各时期政治任务的实际要求或针对选民和人民提出和反映的、在很多地方和地区普遍存在但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确定正确侧重点的人民议会专题监督内容至关重要。

除了选择内容之外,不少意见还认为,构建质量大纲也是重要的一步,肯定监测机构的专业性,为监测主体准备正确的监测内容重点创造有利条件。

出席会议的代表。图片:Mai Hoa

省人民议会法制局副局长陈廷全同志介绍了开展监督工作的方法和经验,以确保全面掌握问题。图片:梅花

一些意见就督察实施方法和形式分享了经验,指出督察工作要注重将调查活动与督察内容和问题所涉及的每一个主体联系起来,确保对督察内容有全面、基本的把握;要有多维度、敏锐的视角和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结论和建议。督察结论和建议越细致具体,被督察机关和单位就越有解决和纠正的依据。

除了上述内容外,许多意见还对监测组成员的确定、监测方法、监测与指导、督促各级国家管理机关和监测对象在实施部署过程中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就各级民选机关监督工作中的协调关系进行讨论。图片:梅花

从实践活动来看,一些意见还建议,应加强国会、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县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之间以及人民议会与各级党委、机关、审计机关之间相互配合、协调配合的关系,避免工作内容重复,提高各级、各部门之间检查、监督、监察成果的利用率,最终达到加强国家管理、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会议还强调,要制定决议,明确解决方案,使被监察层级、部门、组织和个人在监察后有依据、有针对性地落实。

昆强县人民议会副主席阮世孟同志分享了督导督查结论及建议落实情况的经验。摄影:梅花

清章县人民议会副主席阮氏琼娥同志分享了人民议会监督内容遴选的经验。图片:梅花

今年上半年,省人民议会对省内暂停项目、进度落后项目、错误用途用地项目以及义安省2015年至2020年期间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县级各单位分别进行了1-3次专题督查。

注意重新监测

会议结束时,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高度评价会议上交换和讨论的意见,这些意见既合法又切实可行,总结了监督活动的经验教训以及面临的困难、障碍,并提出了继续提高监督工作质量、效果和效率的建议和意见。

为继续提高监督质量,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还强调了确定监督内容和议题时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应注意创新监督方式;确定监督参与者的构成,包括邀请专家。

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同志在大会上作总结发言。图片:梅花

监测结果报告要确保客观、具体,明确存在的问题、局限性、原因,并提供数据和文件佐证;特别是提出的建议要具体,并有落实和纠正的期限,以便机关、单位有执行的依据。

督导结束后,要定期检查建议和解决方案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对落实和解决缓慢的问题进行再督导;同时,对落实不力的单位,通过对每届人民议会选举产生的职位行使两次信任投票权予以处分。

代表们在会议间隙进行讨论。图片:Mai Hoa

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还讨论并通报了代表们在会议上建议和提出的一些问题,涉及培训、经验交流;支持县级人民议会实施数字化转型政策;县级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委员会的一些决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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