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岸警卫队第四区指挥官请求减刑
被告人黎文明少将,原第四区海岸警卫队司令,因收受汽油走私头目 69 亿越南盾的贿赂而被判处 15 年监禁,他上诉要求减刑。
一审判决宣布三周后,第七军区军事法庭表示,在包庇2亿升汽油走私案中,已收到14名被告中8人的上诉。
据此,有6人提出减刑、缓刑的上诉,他们是:原第四区海岸警卫队司令员黎文明、茶荣省长龙和港边防站站长阮文雄、芹苴海事港务局驻茶荣省委首席代表范胡海、茶荣省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黎文芳、朔庄省边防警卫队第二中队队长阮青林和茶荣省边防警卫队司令员范文征。
六人因受贿罪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至16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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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被告人黎文明在听取判决书。图:法院 |
其余两名声称无罪并对整个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人是坚江省边防部队司令员阮世英上校和他的侄子阮文安。
何英先生是本案中唯一被控两项罪名:受贿罪和组织他人非法潜逃境外罪,并被判处终身监禁的被告人。在一审中,该被告人自始至终否认指控,声称自己是被迫认罪,但无法提供证据。
7月15日作出的判决认定,2019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南部省份的边防和海岸警卫队多个部队发生了性质“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
黎文明司令员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直接或通过其妻儿从石油走私“头目”潘清友(潘黎黄安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处收受总计 69 亿越南盾。
经查,2020年3月至2021年2月,该走私线路走私汽油超过2.04亿升,价值近2.9万亿越南盾。其中,消费量超过1.96亿升,获利数千亿越南盾。被告收受贿赂金额约380亿越南盾,目前已追回178亿越南盾。
与该案相关,7月初,胡先生等72人还因走私罪被同奈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刑法》第188条第4款,可判处12至20年监禁。这些人因为在被发现之前主动举报,所以被停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