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公厅的新职能、任务和组织结构

光伏 October 8, 2022 08:24

越南政府副总理范平明刚刚签署了第79/2022/ND-CP号法令,其中规定了政府办公厅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

政府办公室的职能是提供一般性建议和协调,协助政府和总理(包括副总理)组织政府的一般活动,领导、指导和运作政府活动。2021年5月政府例行会议照片

帮助政府的一般建议和协调

因此,政府办公厅是政府的部级机构,是协助政府和总理工作的机构。

政府办公厅的职能是提供一般性咨询和协调,帮助政府和总理(包括副总理)组织政府的一般活动,领导、指挥和运作政府和从中央到基层的国家行政系统的活动,确保国家行政的统一、顺畅和连续性;控制行政程序;确保为政府和总理的领导、指挥和运作提供服务的信息,并根据法律规定向公众提供信息;确保政府和总理活动的物质、技术和后勤条件。

政府办公厅履行政府2016年9月1日第123/2016/ND-CP号法令规定的任务和权限,该法令规定了各部委和部级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政府2020年8月28日第101/2020/ND-CP号法令修改和补充了第123/2016/ND-CP号法令的若干条款,该法令规定了各部委和部级机构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以及具体任务和权限。

具体而言,在综合咨询和协调方面,协助政府和政府办公厅依法制定和管理政府工作计划;监督和督促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以下简称各部委、部门)、各省和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执行政府工作计划和政府工作规程;汇总、评估执行情况和结果,向政府报告;配合各部委、部门、省级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准备和完成项目,起草法律文件,依法提交政府审议和决定;审查程序、程序、处理权限,并对内容提供综合咨询;对各部委、部门、省级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提交政府的项目、起草法律文件、根据政府工作计划的报告以及其它工作提出独立意见。

同时,主持并配合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准备政府会议内容;协助政府做好与党的机关、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各政治社会组织中央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关系;根据政府委托制定项目、起草法律文件和报告。

协助总理的一般建议和协调

在协助总理进行一般性建议和协调方面,政府办公厅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和管理总理工作计划;监测、督促、检查、综合、评估和报告总理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向总理建议在一定时期内需要重点领导、指导和开展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任务。

政府办公厅召开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2年任务部署会议。图片来源:政府报

审查处理程序、程序、权限,对内容提出一般性建议;对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向总理提交的项目、法律文件草案、根据总理工作计划的报告以及其它工作提出独立意见。

主持、配合各部委、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完成向政府总理提交的内容、程序、记录和文件草案,供政府总理审议和决定各部委、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机关、组织提交的其他常规任务。

协助政府总理规范和协调各部委、各行业、省人民委员会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法律方面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规范和协调由政府总理领导的各委员会、各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和跨部门协调组织的活动。

建议政府、政府总理责成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制定机制、政策、项目、起草法律文件,报主管部门决定;或主动研究提出机制、政策,报政府、政府总理审议决定。

主持并配合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在政府总理的指导下向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各主管机关和人民准备工作报告、说明报告、答复政府和政府总理的质询。

主持起草、编辑总理稿件、讲话稿、采访稿、文件及总理指示的其他报告、文件。

协助政府总理监督、督促、检查政府和政府总理向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交付的任务的落实情况;向政府总理建议必要的措施,督促落实,克服缺点和局限性,确保纪律、行政纪律和国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

主持并配合各部委、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准备政府总理会议、工作会议、出访地方和单位的内容和服务工作。

出席各部委、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的会议;要求各部委、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机关、组织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论文,报告政府和政府总理交付的任务执行情况;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总理主持的各部委、委员会、指导委员会和跨部门协调组织的活动;主动配合各部委、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机关、组织掌握情况,为政府和政府总理的领导、指导和管理服务。

如果对提交政府或总理的问题仍有不同意见,部长和政府办公厅主任应主持与各部委、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领导举行会议,进行讨论、达成共识或澄清有不同意见的问题,然后提交政府或总理。

将文件退回发件人并明确说明理由,或将文件转交主管部门处理不完整的文件、不符合正确顺序、程序、规定或不属于政府、总理或提交机构权限范围内的文件,并明确提出解决办法;根据总理的指示制定项目、法律文件草案和其他文件。

行政程序控制

在行政程序控制方面,政府办公室指导、监督、督促和检查各部委、行业和省人民委员会执行行政程序控制工作的情况;总结执行情况和结果,并向政府和总理报告。

主持落实行政程序改革任务和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程序“一条龙”、联动“一条龙”办理机制;负责行政程序改革的沟通工作。

建议政府和政府总理责成各部委、行业、省人民委员会研究提出或主动研究提出改革行政程序和相关规定的政策、方案和举措;依法对行政程序审查结果进行评估和处理。

主持、配合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建设、管理和运行国家行政程序数据库和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组织落实政府和总理交付的有关任务。

依法接受和处理组织、个人对政府、总理和国家行政机关管理的行政法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履行行政程序改革常设咨询委员会的职责。

确保领导、指导和运营的信息

为服务政府和总理的领导、指导和管理工作提供信息保障,政府办公厅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定期、专题和不定期报告制度,并按照政府和总理的要求提交其他报告。

听取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机关、组织和个人关于政府和总理领导、指导、执行工作情况的信息;主动监测、协调、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向政府和总理提出建议和意见,研究和指导处理人民关心的紧急、突出、紧迫问题。

按规定向政府成员、政府机关首脑、人民议会主席、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党和国家机关及有关机关和组织提供有关国家社会经济状况以及政府和总理的领导、指导和管理情况。

主持、配合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有关机关、组织开发、管理和运行政府和政府总理交付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负责政府办公厅与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之间的信息对接、协调、整合和共享,为政府和政府总理依法领导、指导和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主持、指导、督促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收发电子文件;在电子环境下办理行政手续;落实报告制度,依法为政府和总理的领导和施政服务。

向公众提供信息

在信息公开方面,政府办公厅负责向社会提供政府、总理领导、指导和行政管理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突出的政治、经济、社会事件以及法律规定和总理指示的其他信息,代表政府和总理发言。

主持并配合各部委、各行业、省级人民委员会、相关机关、组织召开政府新闻发布会,定期、临时向新闻界提供信息;就新闻采访事宜向总理提供建议;依法发布新闻稿。

要求有关部门和新闻机构依法纠正不符合政府和总理领导、指示和管理要求的不准确信息内容。

对政府公报进行国家管理;按照法律规定组织管理、出版和发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公报。

管理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的组织和运营。

政府办公厅设有20个单位。

在组织架构方面,政府办公厅设有20个单位。政府办公厅部长兼厅长向总理提交决定,规范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架构;并公布政府办公厅下属其他公共服务单位名单。

部长兼政府办公厅主任规定政府办公厅各单位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政府电子信息门户网站除外。

关于过渡规定,信息技术中心将继续按照现行规定运作,直至部长和政府办公室主任发布的规范行政程序控制部和行政部门的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的决定生效。

该法令自2022年10月10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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