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增加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在《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修订中的权力

清维 - 潘厚 October 26, 2022 18:25

(Baonghean.vn)——《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修正案)增加了授权,当有理由相信家庭暴力行为威胁到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生命时,人民委员会主席可以发布决定,禁止施暴者联系。

10月26日下午,国会大厦奠基堂工作会议全景。摄影:Quang Khanh

10月26日下午,国会第四次会议继续进行,在国会主席王廷惠的主持下,国会在会议厅讨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修正案)》草案中若干有不同意见的内容。国会常务副主席陈青敏主持了讨论会。

国会听取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国会社会委员会主席阮氏英关于《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报告。

据此,《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修正案)》已提交国会三次会议审议,并经国会代表审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审议、修改和完善该草案的过程中,认为该草案基本达到了既定目标。

国会常务副主席陈青敏主持讨论会。图片:Quang Khanh

即确保及时将党的“建立幸福可持续家庭,全面切实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的路线方针制度化,继续完善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按照2013年宪法的要求,加强人权保障措施,提高国家、社会机构和家庭在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方面的作用和效力,为维护家庭和民族的优良传统文化价值观做出贡献,促进新形势下的经济社会发展。

修改草案共56条,比提交国会三次会议审议的草案减少了6条,在以人权为基础、以家庭暴力受害者为中心等方针上增加了许多新内容。

国会社会事务委员会主席阮翠英作了关于《预防和控制家庭暴力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审议和修改报告。照片:王光庆

该法草案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增加了条款,增加了将该法适用于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人的可行性;积极开展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包括预防和制止;......

草案还修改补充了预防和打击家庭暴力方面的保护、支持和违法行为处理措施,弥补了现行法律的不足,适应了实践的要求,例如:增加了要求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人到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地乡级警察总部报到的措施;增加了当有理由相信家庭暴力行为威胁到遭受家庭暴力者的生命时,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法院可以自行发布禁止接触的决定的权力;增加了监督禁止接触执行情况的规定;......

昆嵩省代表团国会代表苏文心在讨论会上发言。图片:Quang Khanh

草案还鼓励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社会化,同时强化国家在家庭暴力防治资源配置方面的责任,建设和发展专业、有效的家庭暴力防治支持机构。

修改补充政府、国家防治家庭暴力管理部门和有关机关、组织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的职责规定。

10月26日下午,来自义安省的国会代表团在大厅参加讨论会。图片来源:Quang Khanh

在讨论会上,代表们继续讨论了如下内容的规定:家庭暴力;要求家庭暴力受害者到发生家庭暴力事件的乡级警察总部;根据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和法院的决定采取禁止接触的措施,监督禁止接触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社区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意见和批评;增加“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措施以及代表们感兴趣的其他内容。

国防部长潘文江受政府总理委托,提交《民防法》草案报告。图:阮光庆

今天下午的工作会议上,国会还听取了受政府总理授权国防部长潘文江关于《民防法》草案的报告;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主席黎新台关于审查该法草案的报告。

清维 - 潘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