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县人民委员会负责编制接受新冠疫情援助的非公立学校教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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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onghean.vn)- 这是教育培训部为执行总理 2022 年 11 月 29 日第 24/2022/QD-TTg 号决定而制定的指导方针之一。

此前,政府总理于2022年11月29日颁布了第24/2022/QD-TTg号决定,关于支持因疫情而面临困难的非公立幼儿园和小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工作人员,2019冠状病毒病流行省人民委员会已指示相关机构贯彻落实该决定。

具体由教育培训厅负责主持、协调财政部、内政部及相关厅局、部门、地方,按照要求和有关内容落实对受助对象的支持内容。

快乐儿童幼儿园的学生和老师。图片来源:My Ha

为了尽早实施,教育培训部已发布文件指导并要求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人民委员会)组织宣传普及工作,使管理人员、教师、工作人员清楚了解享受补助的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程序和实施时间,符合政府总理2022年11月29日第24/2022/QD-TTg号决定的要求。

根据该文件,教育培训部还要求各县级人民委员会汇总受助人名单及资助需求。县级人民委员会负责向省级人民委员会汇报受助人名单及资助情况,并于2023年1月8日前向教育培训部报告,教育培训部据此报请主管部门审议并作出决定。

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及时性、公开性、透明度和合规性,不得利用政策牟取利益,不得给政策受益人带来不便。超过规定时间,任何区县未能提供齐全材料的,视为无资金需求,并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第24号决定,除学前教育教师外,非公立小学的小学教师也有权获得资助。图为越英小学的一堂课。图片来源:NT

第24/2022/QD-TTg号决定规定,对私立和非公立幼儿园、SOS幼儿园和幼儿园、私立小学以及包括小学在内的私立多层次学校的管理人员、教师和工作人员实施扶持政策。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和运营的越南SOS儿童村系统中的赫尔曼·格迈纳学校,应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必须暂时停止运营,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

管理人员、教师和员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可享受该政策:在非公立教育机构根据国家主管部门的要求,为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而暂停运营之前,即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该机构已在非公立教育机构任职。在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休 1 个月或以上的无薪假。尚未享受政府 2021 年 7 月 1 日第 68/NQ-CP 号决议第二部分第 4、5 和 6 款规定的暂停劳动合同或休无薪假的员工支持政策、政府 2021 年 10 月 8 日第 126/NQ-CP 号决议修改和补充 2021 年 7 月 1 日第 68/NQ-CP 号决议2021年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因未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险而因新冠疫情而面临困难的员工和雇主。

确认根据当地学年计划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至少工作至2021-2022学年结束,包括之前工作过的民办教育机构,或在之前工作过的民办教育机构未恢复运营的情况下,在另一所民办教育机构工作。


具体支持标准为:对尚未享受第68/NQ-CP号决议第二节第12款规定的地方无劳动合同群体及其他特殊群体扶持政策的管理人员、教师、员工,每人一次性支持370万越南盾;对已享受第68/NQ-CP号决议第二节第12款规定的地方政策的管理人员、教师、员工,每人一次性支持220万越南盾。

义安省有60所非公立幼儿园和285所私立幼儿园。在第24号决定颁布之前,已有1000多名非公立幼儿园教师享受了国家的其他扶持政策。然而,仍有约1700名教师因各种原因未获得扶持。

其中,私立独立幼儿园教师594人,因证件不足未获得资助的教师556人,未参加保险的教师6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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