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内纪律处分的新闻稿
(Baonghean.vn)——2022年12月27日,省委常委会召开例行会议。会上,省委常委会审议并处分了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区委书记、奇山县人民议会主席维文和同志。
经审查省委检查委员会的建议,省委常委认定:维文和同志属于不经拍卖土地使用权而分配土地的人员,却获得了奇山县芒森镇第08号地图图幅第30号地块,该地块属于须经拍卖土地使用权的地块;他违反了关于干部和党员,特别是各级重点领导的示范责任规定,损害了自己的名誉;虽然他认真审查并主动退还了已减免的款项,但他的违规行为已经到了必须考虑和采取纪律处分的程度。
根据违规内容、性质、后果程度和原因,依据党的《关于处理党员违法行为的规定》,省委常委会投票决定对维文和同志予以训诫处分。但鉴于维文和同志的违规行为已过处罚期,省委常委会要求他认真反省,吸取教训,并制定改正自身不足和违规行为的计划。
义安省委监察委员会谨此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