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指示实施解决方案,确保药品和医疗设备充足。

光伏 February 27, 2023 08:25

政府总理范明政刚刚于2023年2月25日签署了第72/CD-TTg号批示,关于继续采取措施确保医疗检查和治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总理指示采取措施,确保有足够的药品和医疗设备为人民进行医疗检查和治疗。

电报内容如下:

近期,政府和总理已指示各部委、行业、地方、机关和单位紧急采购并供应充足的诊疗药品和医疗设备。然而,中央和地方许多公共医疗机构仍然存在药品和医疗设备短缺的情况,影响了人民就诊和治疗的权利保障。

为确保人民获得充足的药品和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治疗,总理要求:

1.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关、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依据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及时检查、掌握情况,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医疗机构坚决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人民获得充足的药品、医疗设备进行诊疗,并对政府和总理负责。

2.医疗诊疗机构应当增强责任感、主动性和灵活性,统筹规划采购、招标采购,组织解决,确保医疗诊疗活动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充足;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标供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弘扬高度责任感,敢想敢做,组织好采购招标工作,确保公开、透明、科学、高效,杜绝浪费,严格落实预防和打击不正之风、腐败和利益集团的规定。

3. 卫生部负责:

a)抓紧出台授权文件或报请主管部门印发,及时解决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问题,重点完成并报请政府印发修改补充2022年11月5日第144/NQ-CP号决议关于保障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保险支付诊疗费用的决议。

b)清理并减少繁琐的行政手续,避免给医疗检查、治疗用药品、设备和生物制品采购程序的执行带来不便和困难;加快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许可证的发放进程;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依法经营创造最有利的条件。

c)配合计划投资部、财政部及时指导各单位、医疗机构、地方按照职责权限落实药品、医疗器械采购招标相关法律文件,力争在2023年第一季度彻底解决一批医疗诊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短缺问题,避免出现推诿、回避、拖延、拒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d) 紧急审查并具体评估组织、个人捐赠、赠予、捐助、赞助或援助医疗机构用于诊疗的旧医疗机械设备接收情况,并在此基础上配合财政部及相关部委提出具体方案,利用这些设备,避免资源浪费,并报主管部门审议决定。

四、计划投资部职责:

a) 及时深入指导各单位、地方按照职责权限落实药品、医疗器械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文件,重点指导承包商在材料、化学品中标后,允许向医疗诊疗机构供应机器。

b) 主持并配合财政部、公安部及有关部委指导制定采购、招标的计划价格,确保医疗机构的便利性,确保公开透明。

c)配合卫生部制定招标投标法项目中药品、医疗器械招标投标的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卫生领域的特点。

5.财政部负责:

抓紧审查、修改、补充或印发关于公共资产管理使用、使用国家预算资金采购药品、医疗器械等的文件,并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印发,特别是制定采购概算、收支概算等问题。

6.信息通信部指导新闻机构对药品、生物制品、医疗用品和医院人力资源等情况进行报道和反思,确保准确性、及时性、诚实性、客观性、适当性和有效性。

7.卫生部配合有关部门、地方监督督促各部门、机关、单位、地方落实本批示,及时向政府总理汇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着力领导、指导、组织落实,解决2023年3月份药品、生物制品、物资、医疗器械短缺问题,为人民群众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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