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解决与土地管理和利用相关的长期存在的问题
(Baonghean.vn)——2023年3月17日,政府发布了第37/NQ-CP号决议,制定了政府执行2022年6月16日越共十三届中央第五次会议第18-NQ/TW号决议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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奠和乡(奠州)一角。照片由阮氏书店提供。 |
第37号决议具体落实了“继续创新和完善制度和政策,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的有效性和效率,为将我国建设成为高收入发达国家创造动力”的方针。
该决议提出了五项关键任务和解决方案,重点在于从根本上解决与土地管理和利用相关的局限性、不足之处和长期存在的问题。具体而言:
关于国有农林农场土地的管理和利用,2023年至2025年期间,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将主持协调农业农村部和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审查、总结和评价国有农林农场土地政策法律的执行情况、农林企业土地的管理和利用情况以及已移交地方的农林农场土地资金的管理和利用情况。
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和处理地方国有农林场土地的局限性、不足和问题,到2025年完成。
关于因国有企业总部及办公场所改建、生产设施搬迁、公共服务单位搬迁、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及撤资而产生的土地,2023-2024年期间,财政部应牵头协调相关部委和部门,审查、总结、评价实施情况,并报政府颁布法令,以解决以下土地相关方面的局限、不足和困难:国有企业总部及办公场所改建为经济发展用途时,拍卖土地使用权以确保符合已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和方案;从大型城市中心搬迁的生产设施及公共服务单位用地;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及撤资收回的土地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