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批准了100万套社会住房项目。

池健 April 4, 2023 06:48

副总理陈红河刚刚签署了总理于 2023 年 4 月 3 日颁发的第 388/QD-TTg 号决定,批准“2021 年至 2030 年期间投资建设至少 100 万套面向低收入者和工业园区工人的社会住房”项目。

到2030年,预计各地竣工公寓总数将达到约106.22万套。

项目旨在建设价格适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以及工业园区、出口加工区工人和劳动者承受能力的社会住房和职工住房。

国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按照市场机制发展住房,创造条件让每个人都有住房,满足所有人的需求,同时对享受社会政策的人员、低收入者和住房困难的贫困人口实行住房扶持政策,为维护政治稳定、保障社会安全、促进城乡朝着文明现代化方向发展作出贡献。

到2030年,预计各地方建成的公寓总数将达到约106.22万套。其中,2021年至2025年期间将建成约42.8万套;2025年至2030年期间将建成约63.42万套。

规划时,要明确预留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土地面积。

为推动未来社会住房和职工住房发展,建设部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方案,包括继续完善针对低收入人群和工业园区工人的社会住房制度和法律。

具体来说,研究制定国会决议草案,试行促进社会住房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并根据《土地法》(修正案)、《招投标法》(修正案)、税法和指导性法律文件,对2014年《住房法》进行修订,包括修改社会住房政策机制。

关于社会住房和职工住房用地分配,修改补充社会住房建设预留用地规定,规定有权批准规划的人民委员会在制定和批准城市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培训和研究区规划时,必须规划并明确省、县两级社会住房建设预留用地面积;确保社会住房建设预留用地符合地方各时期规划、土地利用计划、规划和住房发展计划;将社会住房发展目标纳入地方5年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补充关于规划安排建设职工住宿用地资金的规定,规定在编制和审批工业园区规划时,应当在工业园区的商业服务用地范围内安排土地资金,用于建设为园区内企业职工服务的住宿、服务工程和公用设施。

实施约120万亿越南盾的信贷计划

在社会住房建设信贷方面,将低收入劳动者社会住房建设投资列为地方中长期资金来源的投资项目。

通过对新的资金来源进行规定和优化现有资金来源,修改和补充住房发展资金来源规定,以限制对国家预算资金来源的依赖;方向包括:增加从地方发展投资基金调动资金用于发展社会住房,根据《公共投资法》的规定限制使用国家预算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用途,补充从国外调动资金用于发展社会住房的形式。

近期重点配合越南国家银行实施约120万亿越南盾的信贷计划和专项信贷方案,为社会住房项目和工人住房项目的投资者和购房者提供贷款,利率比各时期国有商业银行(包括农业银行、越南发展银行、越南外贸股份公司银行、越南工商银行)和符合各专项信贷方案条件的非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中长期越南盾贷款平均利率低约1.5-2%,符合政府2023年3月11日第33/NQ-CP号决议的规定。

关于鼓励社会化投资方向的社会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者选择,统一并与其他相关法律(投资、公共投资、建设、土地、招标投标等)同步修改补充社会住房建设项目投资者选择规定。

补充关于选择建设工人宿舍项目的投资者的规定,规定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内经营的企业同时作为建设工人宿舍基础设施的投资商。在完成工人宿舍基础设施投资后,一级投资者可以自行投资建设宿舍,也可以将带有基础设施的土地交给省级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土地转让给越南总工会或工业园区内的生产企业、具有住房经营功能的企业(二级投资者)投资建设工人宿舍。

修改补充投资者激励规定,使其更加充实

修改补充关于投资者激励措施的规定,使其更加实质性,将保障性住房项目中20%的商业用地面积单独核算,不计入整个项目;保障性住房投资、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有效成本,计入成本价。

修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法,使投资者在建设出租型社会住房项目时比建设出租或出售型社会住房时享受更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

修改了社会住房项目必须预留至少20%的社会住房面积用于出租,投资者投入使用5年后方可出售的规定,朝着不要求投资者预留房款用于出租的方向发展,商业计划(出售、出租、分期付款购买)由投资者决定。

社会住房政策的受益者

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适用对象上,将劳动者单独划分为: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出口加工区、高新区(以下统称工业园区)及工业园区内生产企业工作的工人、劳务人员、专家等,制定专门的政策和机制,为劳动者提供租赁住房。

补充受益人为购买、租赁或分期付款购买其出租单位为员工提供社会住房的企业。

要重点优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和职工住房项目贷款。

关于组织实施社会住房和工人住房项目的解决方案,各部委和行业应继续审查和查明存在的问题、困难和障碍;找出原因,然后提出解决方案;首先,应集中精力立即修改政府、部委、行业和地方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以确保同步、透明、彻底下放权力,并缩短行政程序......

为确保实现2030年社会住房建设目标,需要约849.5万亿越南盾,主要来自社会化资本,以实现2030年建成106.22万套社会住房和工人住房的既定目标。因此,有必要集中并优先安排信贷,支持社会住房和工人住房项目,确保社会保障。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研究提出以事后审计(销售价格、主体、条件……)为方向出台政策。

抓紧完成地方住房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修订和补充工作。

各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抓紧制定、修改、补充地方住房发展规划和计划,明确低收入人群和工业园区职工社会住房建设目标,使其符合政府总理2021年12月22日第2161/QD-TTg号决定批准的2021-2030年国家住房发展战略和2045年愿景,并作为批准投资项目的依据。

地方领导人必须将此作为个人政治任务,制定并批准从现在到2030年每年、每阶段社会住房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地方需求。同时,必须采取措施,加快在建项目、具有投资政策的项目建设投资,以及规划、安排和公布用于社会住房和职工住房开发的已拨土地资金,以便企业关注并提出项目建议。确保到2030年,全国至少建成100万套用于投资的住房。

地方要负责向企业宣传和推介社会住房投资土地资金,供企业研究和投资建议;平衡和分配地方预算,鼓励和提供额外激励措施,号召各经济部门参与投资本地社会住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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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