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于2023年实施公共债务借贷和偿还计划

怀秋 DNUM_CFZAFZCACD 07:30

(Baonghean.vn)——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正式批示,要求落实政府总理关于2023年公共债务借贷和偿还问题的决定;继续落实该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中的协调规定。

根据政府总理于2023年4月28日颁布的第458/QD-TTg号决定,批准《2023年公共债务借贷与偿还计划》和《2023年至2025年三年期公共债务管理计划》;省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10月8日颁布的第3503/QD-UBND号决定,颁布《乂安省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协调规定》,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计划投资厅:

-建议省人民委员会继续完成国会2022年1月11日第43/2022/QH15号决议关于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的财政货币政策;政府2022年1月30日第11/NQ-CP号决议关于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及落实国会第43/2022/QH15号决议所赋予的任务。

——继续督促落实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计划、项目的公共投资,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解决措施,提出避免浪费投资资金、拖延实施进度、避免因外国政府贷款管理引发法律纠纷的措施。

-主持、配合财政部和其他厅、部门、单位、地方指导权责机关提出利用地方资金向政府借用国外贷款的项目,确保贷款总额不超过根据国会2021年11月13日第36/2021/QH15号决议关于试行若干有利于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权力下放所享受的省级预算收入的40%。

义安省继续敦促为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的项目和计划拨付公共投资资金。图片:WHA 工业园

-及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在审查实施进度、依据公共投资法规定落实外资能力的基础上,按照项目清​​单和拨付资金额度,下达2023年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中央预算公共投资计划。及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计划投资部、财政部报告,并提请主管部门在必要时追加或调整中央预算外资计划。

-及时指导使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投资商和项目管理机构按照政府2023年5月4日第20/2023/ND-CP号法令关于修改和补充2021年12月16日第114/2021/ND-CP号法令关于管理和使用官方发展援助(ODA)和外国捐助者优惠贷款若干条款的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生效)落实管理和使用官方发展援助(ODA)和外国捐助者优惠贷款的若干新要点。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财政部:

-继续在财政、预算领域向省人民委员会提供建议,同时大力、同步落实根据中央和省文件重组国家预算和管理公共债务的指导意见、政策和解决方案。

- 为地方政府预算财政、借款和债务偿还的管理和运作提供咨询,确保地方政府赤字和债务符合2015年国家预算法的规定;确保2023年至2025年期间年度预算赤字约为GDP的0.3%。

- 协调利用本地资金向政府借用国外贷款的投资者,积极安排资源,按时、足额地履行本地义务,按照签订的协议向政府偿还本金、利息和费用。

——落实国家管理和报告制度,按规定提供地方政府举债和偿还债务的信息。根据2017年《公共债务管理法》规定,提高效率,加强公共债务管理能力,提高从事债务管理工作的公务员素质。

税务和财政部门与商业银行协调,负责向国家预算征收和缴纳税收。图片:Tran Chau

指定使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投资者和项目管理委员会:

——同步有效实施加快落实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公共投资资金到位的措施。

-及时向计划投资厅汇报综合情况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建议消除阻碍落实和拨付外债进度的障碍,避免浪费投资资金和管理外债的法律纠纷。

- 投资者和项目受益者有义务偿还使用从政府转借国外贷款的本地资金项目的本金、利息和费用:主动安排资源,按照签署的协议和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借款和还款计划,足额、及时、按时偿还省预算的本金、利息和费用。

-严格按照定期报告制度(每季度、半年、每年及国外贷款偿还期)及时、完整地按照规定格式提供贷款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财政部,汇总地方政府借款及偿还债务情况。

交付给乂安省国库:

- 指导省级国库配合使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投资者控制支出,及时足额核算外国政府贷款和政府转借地方资金进入国家预算。

配合财政部将地方政府利用国外贷款转借的政府债务及时、足额地记入国家预算,确保地方政府债务义务得到充分体现。

-及时向财政部汇报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消除影响地方政府债务核算、控制支出、将使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收入和支出纳入国家预算的障碍。

请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地方、各单位组织实施。

怀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