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发布集中采购资产清单,并指定集中采购单位。
(Baonghean.vn)- 6月15日,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了第14/2023/QD-UBND号决定,关于公布本地区集中采购资产清单和指定集中采购单位。
省人民委员会的此项决定具有以下主要和显著内容:
集中资产购买清单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含UPS)、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办公桌椅、礼堂桌椅、师生桌椅(幼儿园除外)、文件柜。如设备属于集中采购资产组合如果本省需要与集中采购清单之外的其他设备按照建设大纲、技术方案经专门机构评审或者按照主管部门出具的样本设计同步安装的,可以不再单独进行集中采购。
省人民委员会指定财政部下属的义安省财政支持与咨询中心作为该地区的集中采购单位。

集中资产采购具体规定:集中采购以签订框架协议的方式进行,但政府2017年12月26日第151/2017号法令第71条第3款规定的情况除外,该法令详细规定了《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法》的若干条款。
申请主体为国家机关、公共服务单位、政治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社会政治专业组织、社会组织、社会专业组织、省、区、镇、市的项目管理委员会,采购清单中的总估计价值为 1 亿越南盾或以上。
集中采购的资金来源包括:机关、团体、单位年度预算中主管机关和个人拨付的资金;国家政府债券、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计划的资金来源。利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国内外组织、个人从国家预算中获得的援助、赞助,其采购要求与第151/2017/ND-CP号法令的规定不异的;根据国家预算法和预算外国家财政资金指导文件的规定,从预算外国家财政资金中获得的;从国家保证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发展基金中获得的。

集中采购清单中确需采购资产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采购:国家年度采购预算拨款超过年初预算的采购资金,经主管部门或个人批准增加采购预算;企业事业发展基金等资金来源;公共服务单位部分定期费用自保:根据具体情况,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决定适当的购买形式和购买时间。
集中购物报名时间如下::适用于国家财政年度预算中划拨的资金以及机关、组织、单位事业发展基金(如属集中采购)中集中采购的资产。报名截止日期为每年1月31日前。
超过上述集中采购报名截止日期,财政支持与咨询中心将不再接收和处理机关、单位的集中采购需求。
关于技术配置及采购计划:机关、单位应依据法令规定,依其业务需要,制定机械设备的特性、技术配置及价格,并报其上级管理机关核准或报主管机关核准采购计划(逾越其权限者),同时应对该等机械设备的技术配置及采购计划的准确性负责。
省人民委员会责成财政部、财政支持与咨询中心(财政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指导各机关、单位、地方依法实施集中采购;各机关、单位在集中采购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向财政部报告并澄清。对于超越权限的情况,财政部负责汇总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提出建议,供其研究决定。
该决定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同时废除省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3月14日颁布的第640/QD-UBND号决定,该决定关于在义安省就此问题颁布类似规定。
属于集中采购、集中确定采购方式或者由主管部门确定采购方式的资产清单中的采购资产,按照核准的采购方式政策执行。属于集中采购、集中确定采购方式或者由主管部门确定采购方式的资产清单中的采购资产,按照本决定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
(摘自第 14/2023/QD-UBND 号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