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职位将由国会、省和区人民议会以及人民议会投票表决。
(Baonghean.vn)——第十五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在第22个工作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和信任投票的决议(修订版)。
6月23日,第五次会议继续进行,国会在奠边厅继续工作,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会主席王廷惠同志主持。

工作日内,第十五届国会以470/473名国会代表的赞成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5.14%的表决结果,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进行信任投票和给予信任投票的决议(修正案)》。
因此,国会和人民议会应在每届任期第三年末的例会上组织一次信任投票。
具体而言,国会将对以下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国家主席、副主席;国会主席、国会副主席、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委员会主席、国会委员会主席、国会秘书长;政府总理、副总理、各部部长、其他政府成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审计长。

省、县级人民议会对下列职位进行信任投票:人民议会主席、人民议会副主席、人民议会委员会主任;人民委员会主席、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县级人民委员会委员。
一人同时担任数个规定职务时,信任投票应就所有职务进行一次。对于担任上述职务的人员,如已申报辞职以待退休、已申报退休或在信任投票年度内被任命、当选,或已因患重病经医疗机构确认请假,且在信任投票会议召开前,经主管机关或个人决定未主持工作满六个月者,不予信任投票。

受信任人若被国会代表或人民议会代表总数的半数以上至三分之二以下评定为“低信任度”,可以辞职。拒绝辞职的,由有权推荐该人选或提交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机关或个人负责在国会或人民议会本次会议或下次会议上提交信任投票。如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则仅针对这些职务进行一次信任投票。
被信任人选,如被国会代表或人民议会代表总数过半数表示“不信任”,则有权推荐该人选或提请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的机关或个人,应负责向国会或人民议会提出罢免建议,供国会或人民议会在该次会议或下次会议上审议决定,或批准罢免该人的议案。如一人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则应就该人选的所有职务一并罢免。
受信任人选如被国会代表或人民议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评为“不信任”,则有权推荐该人选或由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机关或个人,应在本次或下次会议上提请国会或人民议会予以罢免。如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则应就所有职务予以罢免。
本决议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国会2014年11月28日第85/2014/QH13号决议,该决议关于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位进行信任投票和信任投票。

信任投票是指国会或人民议会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人员的信任程度进行监督和评估的权力,作为考察、评估官员的依据,将其从计划中剔除,实施辞职或信任投票程序,免职,或不等任期或任职期满而调任比现任职务低的其他职务。
信任投票是国会或人民议会行使监督权,对国会或人民议会选举或批准的职务的人员的信任或不信任程度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驳回或批准罢免国会或人民议会不信任人员提案的依据。
6月23日,国会工作计划中,国会以460/474名国会代表的赞成票通过了《招标投标法》(修正案),赞成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93.12%;会议还审议了《国防工程和军事区管理和保护法》(草案)和《房地产经营法》(修正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