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同向超车的正确操作能力,确保安全
除了知识之外,驾驶员还需要培养超车技巧和经验,以确保安全并避免驾驶过程中出现危险情况。
准备超车时,不要与前车距离太近。
驾驶员需要保持安全车距,避免与前车距离过近,因为这会限制视线,降低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此外,当障碍物或对向来车突然出现时,与前车距离过近也可能导致交通事故。

不要在发出超车信号后立即超车。
驾驶员在超车时,需要打开转向灯、鸣笛或闪灯来示意前方车辆。发出信号后,驾驶员应等待几秒钟,以确保前方车辆收到信号并做出回应。如果前方车辆也打开了转向灯或闪烁了应急灯,驾驶员应避免超车,因为前方车辆可能不会允许超车。
彻底克服
超车时,驾驶员需要果断加速,避免长时间与并排车辆保持平行行驶的状态。如果与前车车头齐平,可以保持这个节奏1-2秒观察路况,确认安全后再加速超车。
安全并线并保持速度
超车后,驾驶员应避免立即驶入原车道;同时,应观察后视镜,确保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避免切入刚超车辆的前方。此外,超车成功后,驾驶员应保持车速,避免超车后突然减速,以免造成后车来不及应对的突发情况,从而引发危险的交通事故。
不要一次超越多辆车。
不要同时超车多辆,因为这非常危险。此时,驾驶员难以观察前方路况、控制车速,也难以及时向前方车辆发出信号。如果遇到车流以稳定速度并靠右侧行驶的情况,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超车。
禁止尾随
如果你准备超车,并且看到前车也开始超车,驾驶员应该立即刹车减速。等待前车完成超车,确保前方路况清晰稳定后再进行超车。切勿跟随正在超车的车辆进行超车。因为此时驾驶员会完全被动,无法观察前方路况。如果遇到对向来车,将会非常危险。
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14条对超车作出了具体规定:
对于请求超车的车辆,只有在观察到前方没有障碍物,观察到在驾驶员想要超车的路段上没有对向行驶的车辆,观察到前方车辆没有打转向灯并且也想要超车,并且前方车辆已经向右侧移动了足够的距离以确保请求超车的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才允许超车。
车辆超车时必须鸣笛或闪灯示意。在人口密集区或城区,晚上10点至凌晨5点,只允许闪灯示意。
前方车辆收到后方车辆的超车信号后,如确认条件安全,前方车辆驾驶员应减速并靠右侧路沿行驶,直至请求超车的车辆安全通过。即使条件允许,也严禁妨碍或阻碍后方车辆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