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强迫15岁女孩卖淫

陈武 July 28, 2023 15:10

(Baonghean.vn)——尽管 Phuc 知道 T. 当时只有 15 岁,但他还是强迫她在自己家的商店里卖淫。

乂安省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阮光福(1976 年出生),居住于演州县演海乡,涉嫌“买卖儿童”罪名的案件。

2015年初,Phuc一家在Dien Chau县Dien Hung乡开了一家海鲜杂货店,需要人手在餐厅服务。Phuc的妻子想起以前认识梁氏水(1976年出生,现住Quy Chau县Chau Quang乡),便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给了丈夫,以便联系并找到餐厅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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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阮光福。照片:陈武

Phuc联系了Thuy,并明确告诉她,他正在寻找一位既能做服务员,又能在酒吧卖淫的姑娘。“如果你遇到做过妓女的,就直接告诉他们。如果遇到从未工作过的年轻人,就让他们去做服务员和小贩。如果你看到其他做过妓女的,就让他们去做吧。” Phuc告诉Thuy,并承诺支付她200万越南盾。

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Thuy于2016年4月17日前往归合县周仙乡与Nguyen Thi T.(2001年出生)见面,商讨聘请她在演州海滩工作,月薪400万越南盾。Thuy向女孩的家人征求了同意,但女孩的父母不同意她去工作。

然而,趁T.去买茶的时间,Thuy带着孩子来到Phuc面前,把茶递给了他。之后,Phuc给了Thuy 200万越南盾的工资,给了T. 300万越南盾的薪水。

随后,Phuc 多次引诱并强迫 T. 在他的店里卖淫,尽管他知道她只有 15 岁。

2016年5月5日,T的父亲向警方举报了梁氏水和阮光福的犯罪行为。两人均因贩卖儿童罪被逮捕并被起诉。

梁氏水被判处 7 年监禁,而阮福因精神疾病被家人保释。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请求法院减轻处罚。

综合考虑案件整体情况,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阮光福有期徒刑5年5个月27天,相当于拘留和治疗的时间,被告人在法庭上是无罪的。

陈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