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更换个人身份证号牌将失去一系列福利
根据公安部第24号通知,自2023年8月15日起,汽车、摩托车号牌将按照机动车所有人识别代码——车辆识别号码牌发放和管理。

实行以人为本的车牌管理,不仅有利于国家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诸多方便。
车辆识别号牌是根据车辆所有人的识别代码,用符号、号牌系列、字母和数字的大小、号牌颜色等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的车牌。
发放的识别车牌将终身跟随组织或个人,支持数据库系统对车辆信息、车主信息的管理和检索。
身份识别牌的诞生,改变的不是个人和机构的车牌号码,而是车牌管理方式的改变。
因此,在车辆管理中,车辆识别牌可以帮助警方轻松获取人员和车辆的信息,以核实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相关的信息。
不仅如此,车辆识别牌还能提高车主参与交通的责任感,确保遵守交通秩序和安全法规,严格履行车辆过户手续等。
根据新规定,车牌管理如下:
- 车主是越南公民:车辆牌照按照个人身份证号码管理。
- 车主为外国人个人:车牌按照身份识别系统设立的外国人身份识别号码或主管机关核发的永久居留证号码、暂住证号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号码进行管理。
- 车主为组织:车辆牌照按照识别系统建立的组织电子识别代码进行管理(无电子识别代码的,按照税号或设立决定进行管理)。
若车主不想使用现用车牌作为身份识别车牌,可于2023年8月15日前办理吊销手续(如属吊销),以便管理机构将其转入号码库,并将该号码核发给他人。
人们换用身份证能享受到什么好处?。
具体来说:
根据第24/2023/TT-BCA号通知第3条第7款规定,在车辆所有权转移的情况下,车主身份识别牌照将被车辆登记机关吊销,并保留5年,以便在车主为其拥有的另一辆车辆办理登记手续时签发给车主。
当总部或住所从其他省或直辖市迁出时,车辆识别号码牌得以保留。
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不必更换车牌,但必须完成车辆登记证书的签发,更改或补发手续(根据第 24/2023/TT-BCA 号通知第 3 条第 8 款和第 16 条第 1 款)。
3位或4位牌照的车辆,车主提出要求时,可以更换为识别牌照(根据24/2023/TT-BCA号通函第39条第4款)。
已领取牌照的车主,其拥有的车辆数量不受限制,已领取牌照的车辆,其他车辆仍可登记领取相应的牌照。
对于在2023年8月15日之前注册5位数车牌但尚未完成撤销程序的车辆,该车牌号码将作为车主的默认识别号码(根据第24/2023/TT-BCA号通函第39条第1款)。
注册车辆时,车主将获得新的车辆牌照或重新获得车辆识别牌照。具体如下:
- 如果您尚未获得车牌或已有车牌但正在为另一辆车注册,请签发新的车牌。
- 若身份证号码被吊销,则根据身份证号码重新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