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翁”明康和他的妻子出庭
(Baonghean.vn)——9月20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氏秋(明康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明康公司)经理)和阮廷康(明康市区项目管理委员会主席)涉嫌“侵占财产”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此前,2021年8月15日,省警察调查局发布第110/VPĐTCAT号决定,对一起“诈骗侵占财产罪”提起刑事诉讼。明康市区项目(全名:在荣市义富乡建设酒店、超市、医药-医疗器械业务和住房综合体的项目),由明康公司投资。2021年9月16日,省公安厅侦查警察局对明康公司董事长阮氏秋女士和明康市区项目管理委员会主席阮廷康先生作出决定,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调查,2023年1月,省人民检察院将明康公司董事夫妇“诈骗侵占财产”案的起诉书及案卷移送省人民法院。
据审判合议庭消息,这是该省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此前两次,审判均被取消。第三次开庭时,被告人阮廷康、阮氏秋及辩护律师代表也因健康原因,以及部分相关权利义务人员缺席,请求延期审理。但经与乂安省警察拘留所医生以及在庭审中行使起诉权的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协商后,审判合议庭讨论后决定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乂安省人民检察院代表在宣布起诉书前通报称,被告人阮氏秋、阮廷康除触犯刑法第174条“诈骗侵占财产罪”外,还触犯刑法第175条“滥用信托侵占财产罪”。
起诉书称,明康都市区项目于2007年以521/QD-UBND.DT号决定批准进行详细规划,总面积7.86公顷。该项目西侧与Xo Viet Nghe Tinh街接壤,北侧与一条72米宽的规划道路接壤,南侧与一条30米宽的规划道路接壤,东侧与Truong Van Linh街接壤。

根据521/QD-UBND.DT号决定,本项目沿72米规划道路设置3-4星级酒店区;沿Xo Viet Nghe Tinh路设置药店-医疗器械超市及办公室出租;沿30米规划道路设置4层医疗诊疗服务区;在规划区中心设置运动场地及树木,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2此外,还有5层高的社会住宅、联排别墅、别墅、花园洋房……总建筑面积仅约1.77公顷/7.86公顷,项目总面积的建筑密度仅为27%左右。在实施过程中,明康项目经过多次规划调整,导致该项目的住宅用地面积增加到16554平方米以上。2。

明康公司实施项目后,以《出资合同》的名义将土地出售给客户,同时将部分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作为贷款抵押物,用于偿还债务;将项目中部分不存在的土地转让给他人侵占财产。被告人阮氏秋、阮廷康还将不存在的土地、出售给他人的土地或抵押给银行的土地,以《出资合同》的形式继续作为抵押物向其他个人、组织申请贷款……
预计审判将持续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