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指导组织开展响应全国防火灭火日活动
(Baonghean.vn)——近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了第7862/UBND-NC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响应全国消防日(10月4日)的活动。
在发给省级各机关、部门、行业、组织、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的文件中指出:落实《消防法》、政府、各部门、中央直属部门的指示,过去一段时间,省委、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已领导、指导各级、部门、力量坚决采取各种消防措施,特别是动员全民参与消防工作,从而提高人民的认识、自觉和责任感,为遏制火灾增加、减少火灾损失作出贡献,使消防工作成为全社会的一项重要、经常性任务。

为进一步发挥全省政治系统和全民参与消防工作的合力,组织开展响应“十三五”期间消防工作要求的实践活动,“10月4日全国消防日”2023年,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各直属机关、分支机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有效落实以下重点内容:
继续有效落实《消防法》(2013年修正补充)及实施指导文件;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0年8月21日第472/KH-UBND号计划,关于落实政府总理2020年5月11日第630/QD-TTg号决定,关于颁布实施国会关于继续改进和提高消防政策法律效力和效率的决议的计划;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1年10月30日第626/KH-UBND号计划,关于落实秘书处2021年5月18日第02-KL/TW号结论,关于继续落实秘书处关于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领导的第47-CT/TW号指示;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2月1日第56/KH-UBND号计划,关于落实政府总理2023年1月3日第01/CT-TTg号指示,关于加强乂安省在新形势下的防火和灭火工作;政府总理2023年9月13日第796/CD-TTg号电报,关于河内市青春县姜河街29/70巷小型公寓楼火灾……

同时,要针对具体对象、具体地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各阶层人民的防火意识和消防责任感,包括:
省各部门、各行业、各联合会、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组织开展响应实践活动。“全国消防日”10月4日”;组织指导所属单位在各市、区、镇中心路段和机关、单位总部设置电子看板或悬挂横幅、标语,进行宣传响应。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0 日(附宣传口号)。
信息传媒部、省广播电视台、义安报社、各新闻机构加大在大众媒体上播放防火灭火相关新闻、文章和报道的时间,重点宣传普及防火灭火法律知识、预防和制止火灾爆炸危险的措施,传授火灾逃生技巧……
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指示辖区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工会、乡、坊、镇人民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动员群众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如:在基层广播系统进行宣传;在大众媒体、地方电视台、社交网站上制作报道、新闻和宣传文章;组织流动宣传会、在文化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开展消防专题集中活动,融入街区、村庄、居民小组会议……尤其要注重宣传动员,有效落实政府、公安部、省人民委员会过去指示的任务和目标,如:
宣传动员家庭配备便携式灭火器和简易拆除工具(锤、斧头、撬棍、钳子……),确保该地区50%的家庭配备灭火器2023年9月30日之前并努力2023年12月31日完全的100%现场

针对业主、企业主和居住小区群众进行宣传培训,确保50%的家庭接受过防火、灭火和搜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2023年9月30日之前然后来2023年12月30日完成目标100%居住、生产经营结合的房屋应当配备至少1名受过消防、灭火、搜救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培训的人员。
对产销结合户、住宅,特别是尚未建成的2层及以上住宅,进行宣传引导。有第二条逃生路线打开第二个紧急出口,确保100%的此类一定有第二条逃生路线或紧急出口(穿过凉廊、阳台、屋顶到达相邻的房屋)...)。
继续在辖区内总结推广“消防安全联谊小组”和“公共消防点”的模式,同时组织辖区内“消防安全联谊小组”100%进行消防预案演练。2023年9月30日之前。

同时,组织所属机关、单位开展消防工作自查,及时发现、纠正并立即处理消防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建立和加强基层消防队伍、专业消防队伍、民防队伍建设,检查和投资消防设备和器材,按照“四个现场”的方针,从源头上主动处置火灾爆炸。现场力量 - 方法现场便利 - 现场物流- 现场指挥)。
为了省公安厅要结合“全民保卫国家安全”运动,牵头协调各级、各部门、各机关、各单位大力开展全民防火灭火运动。加强对火灾爆炸危险性较高的单位、场所防火安全的指导和检查,重点检查指导逃生条件、防火安全措施,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同时,指导重点防火单位、场所和经营户签订防火安全承诺书。
指示消防警察和救援部队及时宣传,指导辖区内机关、企业和群众有效开展基层防火扑救工作。
加强工业爆炸物品和火灾爆炸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管理,积极预防、发现、打击和严厉查处武器、爆炸物品及辅助工具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做好日常工作和战备工作,组织开展灭火救援演习。协调有关单位制定并组织多方力量参与的灭火救援演习,在重点防火区域、工业园区、居民楼、高层建筑、江河、海上等重点场所开展灭火救援演习。
指导总结评估防火灭火工作中复制典型、典型事例的成效,同时建议及时对在群众性防火灭火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先进典型、模范人物。“好人,好事”以及在预防和扑灭火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省妇女联合会、省老战士协会、省青年联合会、省农民协会、省老年人协会、省劳工联合会在“全民保卫祖国安全”运动中开展全国性防火灭火运动,动员会员、工会会员和人民致力于确保住宅区家庭、市场、商业中心和生产单位集体单位的防火灭火安全。
要求省有关厅局、部门、行业、组织;县、市、镇人民委员会严格执行;于2023年10月20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通过省警察总署)报告执行结果,以便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