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回应选民对拍卖活动土地使用费费率管制的意见
(Baonghean.vn)-财政部回应了荣市选民关于规范土地基金开发规划区土地使用费拍卖活动中土地使用费问题的意见。
荣市各坊乡选民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并提请省人民议会调整省人民议会2021年12月9日第20/2021/NQ-HDND号决议关于2022-2025年乂安省各级地方政府预算收入来源分散、地方预算支出任务分散及预算收入分成比例(%)规定所附规定第6条关于土地基金开发规划区土地使用费拍卖活动中土地使用费调整率的规定:“荣市及坊乡拍卖的规划区土地使用费:拍卖后收取的全部金额上缴国家预算,其中该规划区场地清理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费100%上缴市预算,其余金额按规定分三级预算分配”。
此举将有助于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荣市积极主动地管理和运营创造条件,加快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充分利用该地区的土地资金,为各级预算创造收入。

针对该内容,财政部回应如下:
根据有关机关、单位的建议,为遵守税法、公共投资法、国家预算法关于土地使用费收入核算、征收和使用程序的规定,财政部主持起草了修改补充省人民议会2021年12月9日第20/2021/NQ-HDND号决议关于2022-2025年乂安省国家预算收入来源下放、地方预算支出任务和各级地方政府预算收入分享比例(%)的决议,报省人民委员会审议,其中增加内容为:“从地块收取的土地使用费:评估、安置、拍卖组织剩余的25%用于其他合法资金来源支付补偿、支持、安置、基础设施投资、相关费用,或退还给土地发展基金;补充公共投资计划资金等。”其中,25%规定为:省级实施的,省级财政享受100%;区、乡两级实施的,区级财政享受100%;特别是省属安置地区域的,这25%划入省级财政”。
目前,该决议草案已于2023年9月省人民委员会例会上获得批准。财政部正在完善呈报省人民委员会的文件,以便报请省人民议会按规定发布该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