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砍伐木材建房被判终身在防护林内生活

黄俊 DNUM_AGZBAZCACD 14:23

(Baonghean.vn)- 居住在启山县芒龙乡龙桥村的瓦琼楼(Va Giong Lau,1974年出生)因需要使用木材建造房屋,擅自进入天然林保护区,砍伐了7302立方米的木材。该案件将于2023年10月5日开庭审理。

根据起诉书,2023年3月中旬,刘瓦琼携带电锯进入位于奇山县芒龙乡芒龙1村393分区Khoanh 8区B地块的天然林保护区砍伐木材。

在这里,刘某锯掉了一棵高约20米、直径约70厘米的梧桐树,然后将其劈成许多块,运回家藏匿。此事后来被启山县森林保护部门发现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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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南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工业研究所的鉴定结论:“这种名为 goi nep 的木材(阿格蕾亚)在林业部(现为农业与农村发展部)1977年11月26日第2198-CNR号决定发布的《全国统一使用的木材类型临时分类表》中被归类为IV类。

庭审中,被告人刘华强承认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行为。被告人表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其触犯了法律,希望合议庭减轻其刑罚。

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轻重,判处被告人刘华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考验期限十六个月。

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