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垂危时抢救失败如何处理?
(Baonghean.vn)义丹县阮越灵先生询问,如果他在路上不小心看到别人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虽然自己有车,但害怕受到牵连,所以置之不理,不提供帮助,也不支持将受害者送往急救室,他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回复
不帮助处于危及生命的他人,是指看到他人处于危及生命的境地,尽管有能力,却不去帮助受害者。

《刑法》第132条对“对生命受到威胁的人不救罪”规定如下:
1. 见他人生命受到威胁,而具有能力却不施以援手,致其死亡者,处警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
a) 不提供帮助的人是无意造成危险情况的人;
b) 不提供帮助的人是根据法律或职业义务提供帮助的人。
3.犯罪,致二人以上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 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 01 至 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