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决心不让逃避责任的情况拖慢房地产项目的进展。
(Baonghean.vn)——为了继续坚决、迅速实施解决方案,消除困难,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发了第 309/UBND-CN 号文件,向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分配任务。
具体来说,根据政府总理2023年12月17日第1376/CD-TTg号批示内容,省人民委员会文件规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县级人民委员会职责如下:
+总体任务:省人民委员会要求省各部门、行业、县人民委员会认真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4月14日第2855号、2023年6月13日第4632号和2023年11月27日第10114号批示中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同时,迅速传达给各单位、公职人员认真落实政府总理2023年4月19日第280/CD-TTg号批示中的指示;坚决不让逃避责任、拖延办事程序的情况影响工作进展。实施房地产项目。

+ 针对具体任务,省人民委员会指定各部门和分支机构:
建设部:指导和督促县级人民委员会加快编制和批准规划,特别是建设规划和城市规划,作为实施项目,特别是住房开发项目的基础,注重规划社会住房项目和工人住房的开发。按规定宣传和引进用于社会住房建设投资的土地资金。牵头协调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县人民委员会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聘请咨询单位制定、调整、补充义安省住房发展规划,并按规定进行评估、审批。
重点督促有效实施“2021-2030年投资建设100万套面向目标群体的社会住房”项目以及120万亿越南盾的社会住房、工人住房、公寓楼改建项目信贷计划。加大督促力度,加快已向建设部申报并于2024年竣工的社会住房项目进度。如发现任何机关职权范围内存在法律问题,建议该机关依法重点解决。
资源环境司、财政部:根据职能任务,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提出建议,解决其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如有需要,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指导;着力进一步加快土地划拨和土地租赁程序的进度;确定土地价格,抓紧实施房地产项目,其中优先加快工业地产、社会住房、工人住房项目的进度,对影响投资项目进度的延误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如遇问题,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发文,以便及时指导解决。

计划投资部:重点加快推进本地区正在实施的房地产项目清单的审核、统计和综合办理程序,分类查明法律难题、原因及主管部门(如有),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依法指导。每季度汇总本地区按权限解决的困难和障碍的处置结果,对超出权限的困难,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报送总理工作组。公布并向社会公布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者的房地产项目清单,以便企业主动调研、报名参与、提出投资意向。
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重点加快投资手续办理进度;审查、整理、汇总本地区属于投资政策审批单位权限范围内正在实施的房地产项目清单;分类、查明法律难题、原因及需要解决的主管部门(如有),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指示有关机关重点处理。每季度汇总本地区属于省人民委员会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和超出省人民委员会权限范围内的项目的解决情况及困难、障碍的解决情况。

县人民委员会:负责规划特别是建设规划、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以此作为实施商品房、社会住房项目、职工住房项目的基础。按规定宣传、推介用于社会住房建设投资的土地资金。配合各部门、行业加快办理投资手续、建设、场地清理、土地划拨、地价核定等工作,及时落实房地产项目。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各厅局、各部门负责人、有关机关领导、县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认真贯彻落实。建设厅作为牵头机关,按季度、并根据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不定期汇报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