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受害者到诈骗犯
(Baonghean.vn)- 在 Duong Xuan Nhuong 被骗走 1.3 亿越南盾后,Nhuong 又与骗子联系,从其朋友那里骗取了 4.52 亿越南盾,其中 Nhuong 从此案中获益 8000 万越南盾。
安城县警察局(义安省)刚刚发布了起诉决定,以“欺诈性侵占财产”罪名起诉被告人杨春蓉(1983 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福清乡。
来自受害者……
于是,2023年10月,Nhuong收到了一个名为“Nguyen Thuy Trang”的Facebook账户发来的信息,该账户自称是Nhuong的同乡。经过一段时间的短信和聊天后,Nhuong被该Facebook账户引诱到ozon.vin网站上从事在线工作,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向账户存入资金,承诺完成任务、在线销售商品,并根据系统要求从存入的金额中收取佣金。

凭借极其精妙的讯息传递和引诱手段,以及极其高明的心理操控,引诱“猎物”的伎俩在于:在首次存款时,受害人会向Nhuong支付佣金,而“本金”金额则会在ozon.vin页面上显示与存款金额完全一致的数字,这样Nhuong就不会怀疑,并相信页面上显示的数字就是他的钱,可以随时提取。大约在前两三笔订单中,受害人会“让”受害人吃掉;到了第三、四笔订单,随着金额的增加,并承诺支付更高的佣金,受害人便会“杀死”受害人,并抱有如果不存款就会损失所有存款的心理。当总存款金额超过1.3亿越南盾时,Nhuong无力再存入任何资金,因此他的账户被锁定。此时,Nhuong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财产也被挪用了。
...成为骗子
Nhuong 损失了所有支付的钱,他知道自己永远也拿不回来了,因为目标对象全都“蒙在鼓里”。接下来的日子里,为了追回损失的钱,Nhuong 萌生了与这些目标对象合作诈骗亲朋好友的念头。Nhuong 向目标对象提出一个条件,他需要找到并取得“猎物”的信任,而目标对象则要与 Nhuong 分享收益。在商讨、讨论并商定了如何协调,从言语、行动到具体的引荐,最终骗取他人钱财后,Nhuong 开始寻找“猎物”,这些猎物就是他的朋友,目标对象是那些资金雄厚、能够借钱的人。
Nhuong 锁定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他的好友 L. D. L. 先生(居住在义安省安城县福城乡)。Nhuong 让他的好友加入 Facebook 账号“Nguyen Thuy Trang”,以便受骗者能够轻易地将他诱骗上当。他仍然故技重施,在 ozon.vin 网站上进行在线工作。经过多次操作,L. D. L. 先生存入的资金已达数亿越南盾,随后 Facebook 账号“Nguyen Thuy Trang”锁定了该账户,所有资金被盗走。意识到自己被骗后,L. D. L. 先生立即向安城县警察局报案。
犯罪嫌疑人认定这是一种形式复杂、手段高明的网络诈骗,并通过虚假的Facebook和Telegram应用程序进行交流。发完短信后,嫌疑人删除了所有信息。为了打击此类犯罪,安城县公安局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集中力量,采取专业措施,进行核实和澄清。

专案组认定杨春蓉是破案中极其重要的一环,同时也需要串联并着力扩大对整个案件的调查。然而,杨春蓉的行踪诡计多端,经常在当地失踪,行踪神秘。为了迫使杨春蓉认罪,专案组必须同时采取多项专业措施,收集关键文件,然后再着手破案。
2023年12月21日,侦查组将杨春蓉(Duong Xuan Nhuong)逮捕。在确凿的证据下,杨春蓉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警方初步认定,L.D.L先生被骗取的金额为4.52亿越南盾。杨春蓉从L.D.L先生那里骗取的钱财为8000万越南盾。根据杨春蓉的供述,这些钱都被他挪作己用。
目前,安城县警察局侦查局已对该案作出起诉决定,以“诈骗及侵占财产罪”起诉杨春蓉。同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抓捕其余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