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最新刑法关于银行业务规定的罪名
(Baonghean.vn)——近年来,银行信贷案件无论从行为还是后果来看都愈发严重,犯罪分子数量也随之增加。那么,如何规范银行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违规行为呢?
这是Tran Thi Thao 女士(Yen Thanh,Nghe An)关心的问题。
回复:违反银行业务及其他与银行业务有关活动的规定的犯罪,由2015年刑法典第206条规定,2017年修订补充如下:
- 任何人犯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1 亿越南盾至 3 亿越南盾以下的,处以 5 千万越南盾至 3 亿越南盾的罚款或 6 个月至 3 年的监禁:
+ 在不授予信用的情况下授予信用,但以发行信用卡的形式除外;
+ 对依法受到信用限制的主体发放无担保信贷或者附加优惠条件的信贷;
+ 违反《信贷机构法》规定的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安全比率规定;
+ 在需要抵押品的情况下,故意抬高抵押品的价值以评估价格并授予信贷;
+ 违反有关限制性信贷主体未偿还信贷总额的法律规定;
+ 对客户及相关人员发放超过自有资金限额的授信,但法律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
+ 违反有关出资、出资额度、股份购买、授信条件等法律规定;
+ 发放、提供、使用非法支付手段;伪造支付凭证、支付手段;使用虚假支付凭证、支付手段;
+ 非法黄金交易或非法外汇交易;
+ 未经《越南国家银行法》和《信贷机构法》规定的国家主管部门许可,开展银行业务。
- 犯罪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在 300,000,000 越南盾至 1,000,000,000 越南盾以下的,处 3 年至 7 年监禁。
- 犯罪造成财产损失金额在 1,000,000,000 越南盾至 3,000,000,000 越南盾以下的,处 7 年至 12 年监禁。
- 犯罪造成财产损失达 3,000,000,000 越南盾或以上的,可判处 12 至 20 年监禁。
- 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在 01 至 05 年内担任职务、从事某一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
对违反银行业务及其他与银行业务相关规定的犯罪者,将处以以下处罚:对于基本犯罪,可处以5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对于加重犯罪,根据犯罪的危险程度,可处以3年至20年的监禁。
此外,违法者还可能被禁止担任职务、从事职业或从事某些工作,期限为 01 至 0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