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监察局对8名警察局局长的资产和收入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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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督察局对公安部所属8个单位8名司局领导的财产和收入情况进行了核查。

公安部总督察陈德俊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2月23日,公安部总督察、公安部财产收入监察局局长陈德俊中将主持召开会议,宣布2024年对人民公安机关职务、职权人员财产收入进行核查的决定。

出席会议的有人民安全学院院长郑玉权少将、公安部监察局领导代表以及接受资产和收入审查的官员所属单位的代表......

这是公安部监察局、公安部资产收入监察局第三次根据2018年《反腐败法》和政府第130号令的规定对有申报义务人员的资产和收入进行核实,这也是根据公安部长批准的总体计划开展的年度例行工作。

为落实公安部关于2024年人民公安队伍巡视工作部署,2024年1月30日,公安部巡视局邀请中央公安党委巡视委员会领导代表出席、见证并组织进行抽签。

据此,公安部监察局从以下单位选拔了8名司局长,负责核查公安部资产和收入管理局2024年的资产和收入:安全侦查局;公安部警察侦查局办公室;刑事警察局;立法和行政司法改革局;人民安全学院;公安部监察局;199医院(每个单位1名同志)。

同时,公安部督察局还通知8个单位领导、8名同志协调落实。

代表们在会议上发言。

会上,核查组组长宣读了《公安部监察总局反腐败局关于对公安部财产收入管理局所属人民公安系统任职、职权人员2024年财产收入进行核查的决定》全文;依法传达了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的任务权限、被核查人员的权利义务;批准了公安部财产收入管理局负责人批准的核查计划内容。

因此,核查范围为自首次申报财产及收入之日起至年度申报财产及收入之日(2023年)。核查期限为自核查决定公告之日起45天(不包括规定的节假日)。

被核查单位领导和个人代表表示赞同已宣布和批准的决定和方案,并表示将密切配合公安部资产收入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工作……

会议结束时,陈德俊中将要求已核实人员财产收入的8个单位的领导及时指导配合并提供完整有关信息和文件;指示在该单位随机抽取的同志及时向核实组汇报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服务于财产收入核实工作,确保满足需要。

对于2024年进行资产、收入核查的同志,要抓紧提供完整、清晰的资产、收入来源情况及证件、证明文件,具体说明两次申报期间资产变动情况(如有)。

公安部财产收入管理局局长还要求核查组认真、客观、公正、依法开展财产收入核查工作,检验党、政府和公安部关于人民公安机关职务职务人员财产收入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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