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将南丹数百公顷特种用途林转变为生产林的计划
(Baonghean.vn)——仅仅因为被“规划”成特殊用途林区,近15年来,南丹县南盛乡的数十户家庭一直无法利用他们种植的金合欢树,尽管他们之前被分配了土地来种植生产林。
近日,我们来到了南清乡9村34户人家的生产林区。这是位于大汉-溪水地区的人民生产林区,大顺化山脉,自2007年起由南清乡人民委员会划拨用于生产。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生产,直到现在,虽然已经到了采伐金合欢树的季节,但人们仍然无法进行采伐,因为这整片区域已经被特种用途林覆盖。
阮氏姮(Nguyen Thi Hang)女士是南清乡第九村34户居民之一,她已向当地政府提交请愿书,要求解决该地区金合欢树种植许可问题。阮氏姮女士介绍说,此前,该村34户居民获得了种植林地,每户约3公顷。获得土地后,村民们按规定种植了树木。2014年至2015年,第一季金合欢树已种植完毕,现在正值第二季金合欢树收获期,村民们多次申请种植许可,但至今未获批准。

同样居住在 9 号村庄的 Bui Huu Hieu 先生南清乡表示,过去地方政府鼓励民众获得土地种植森林,以覆盖裸露的山丘,减少森林火灾,发展经济。因为过去大汉-溪水一带只有灌木和芦苇。人们种植相思树后,对绿化做出了巨大贡献。当规划特种用途林时,民众没有收到通知,所以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森林已经被规划了。
据悉,2007年,根据政府1999年11月16日第163/ND-CP号法令,南丹县人民委员会为落实土地分配和林地租赁政策,成立了林地分配指导委员会。仅在南盛乡,当地政府就向376户农户分配了土地,总面积达448公顷,其中包括大汉-溪水地区10B村(现为9村)31户,土地面积超过41公顷。
农户获得土地后,均在该地种植树木,并申请办理林地使用权证。然而,林地使用权证的发放工作一直未能落实,因为南丹特种林管理委员会根据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14年8月15日第48/2014/QD-UBND号决定批准的乂安省三类森林规划,确定其中36.26公顷/41.13公顷土地属于南丹特种林管理委员会管理。
2010年6月,政府总理签发决定,批准南丹县历史遗迹专用林规划项目,将南丹县专用林总面积由628公顷扩大到3069公顷。其中,1700多公顷防护林、410公顷生产林、240公顷荒山和近29公顷园地已改为专用林。
2021年9月,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向义安省森林保护厅提交了一份报告,提议将一些与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遗产无关的特种用途林区转为生产林。但由于受规划法的牵制,该报告尚未获得上级部门的批准。近日,南丹县人民委员会继续下发文件,建议主管部门将近500公顷特种用途林转为生产林,以便人们可以采伐金合欢树和桉树。“这些地区主要种植的是桉树和金合欢树,人们已经放弃了种子、肥料和照料,这些树现在已经过了采伐年龄,一些松树林多年来一直被开采树脂。这是人民非常合理的愿望。”南丹县一位领导说。

南丹特殊用途林管理委员会主任杜廷雄先生表示,该委员会的前身是大顺化林业公司,2006年改组为防护林管理委员会,2012年又改组为现在的南丹特殊用途林管理委员会。杜廷雄先生表示,自规划特殊用途林以来,不仅当地居民陷入困境,管理委员会也陷入了同样的困境。因为许多松树林最初是为了获取松脂而种植的,但当它们成为特殊用途林后,就无法再进行开采了。
2021年2月,南丹特种林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在特种林中开采辅助树、松脂等的申请。2022年8月10日,县人民委员会向省人民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颁发了第272/BC-UBND号批示,关于提出和建议在南丹县开采特种林的若干内容,其中提请上级将南盛乡TK1012、2地块212.68公顷土地从特种林转为生产林。2023年3月24日,作为咨询单位的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配合县人民委员会和相关厅局依据森林法规定,将上述林区纳入国家林业规划和省级规划进行审查、调整和更新。
南丹县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阮廷世表示,关于人民生产林地被特殊用途林覆盖的问题,2023年6月16日,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审查结果,并颁发第423/TB-UBND号通知,要求咨询单位最后一次与县人民委员会和各部门协调、整理资料,然后提交省人民议会批准,并于2023年7月15日前向省人民委员会报告。
2023年7月5日,咨询组与南丹县人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协商,同意将南盛乡林区纳入国家林业规划和省级规划,并严格遵守林业法的规定。目前,正在推进审批程序。
2023年7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继续与咨询单位和各县镇人民委员会举行会议,听取关于审查和调整全省三类森林规划的结果。目前,省人民委员会还已向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提交了按规定进行调整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