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义安省竞赛奖励条例草案的意见
(Baonghean.vn)-4月19日下午,在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的主持下,省人民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并提出对《义安省竞赛奖励条例草案》的意见。

《乂安省竞赛奖励条例(草案)》共4章20条,对组织竞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竞赛称号和奖励方式的原则和标准、各类锦旗的授予、竞赛组、竞赛街区和各级竞赛奖励委员会的活动、奖励的决定权限、竞赛称号的授予和领取、奖励方式、奖励的协调、受奖励集体和个人的权利以及乂安省竞赛奖励基金的设立、管理和使用等作出了规定。

本规定未规定的内容,按照2022年《竞赛表彰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与会代表对《义安省竞赛奖励条例》草案发表意见,一致认为该条例有必要颁布。意见建议,起草机关应及时整理、修改,确保条文科学性、条理清晰;认真审查,确保条例范围与草案内容相一致,并提出该组议题的总体内容。

关于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定期)奖状向个人颁发比率的规定内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要根据行业特点、行业职工总数等制定适当的比率,确保福利待遇,为单位职工创造激励。
此外,代表们的意见还促成了对工人、商人、企业的奖励规定;对竞赛集群的分配和颁发奖状等。

会议结束时,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一致批准《乂安省竞赛奖励条例》。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强调,草案内容需更加明确目标、范围、奖励对象;内容和竞赛目标要科学,符合机关、组织、单位、地方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
此外,组织竞赛运动要与政治任务相结合,鼓励干部职工响应,从而发现优秀个人和集体予以奖励或提请上级奖励。

黎鸿荣同志要求竞赛奖励委员会(内政部)起草单位进行审查、补充意见,完善文件,提交省人民委员会颁布《义安省竞赛奖励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