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原县宣传乡级行政单位的设置
(Baonghean.vn)- 4月22日,兴原县在4个合并乡(兴新、兴通、兴盛、兴美)举办了题为“2023 - 2025年乡级行政单位安排实施情况”的宣传会议。

据此,在各乡,县委宣传部和雄原县人民委员会内务部直接向全体党执行委员会和4个受安排地区的各乡、村、村政治系统传达中央和省有关行政单位安排的文件。
重点是政治局2018年12月24日第37号决议和2023年1月30日第48号决议;国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7月12日第35号决议;政府2023年7月30日第117号决议;关于调整雄原省、县行政单位的计划。

宣传落实行政单位安排工作的进程、进展和时间表;同时指导组织收集选民对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兴原县乡级行政单位安排计划意见的流程和方法。

尤其要特别重视地方选民名单的审核和制定,因为行政单位调整方案的共识率必须确保超过50%的选民同意,才能进入调整程序的后续步骤。

与此同时,该县还要求党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祖国阵线和地方组织继续进行宣传动员,在干部、党员和人民中形成共识和高度团结,落实行政单位调整政策。
会上,兴原县还解答了基层提出的各项关切,涉及合并成为新行政单位后地方基本建设投资债务的解决;为群众办理行政手续,特别是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信息,为群众借款用于经济发展创造条件;合并后富余干部、公务员的安置等。

此前,县指导委员会也在兴福乡和兴利乡组织开展了此项宣传活动。
在学习中央文件的基础上,兴原县进行了审查,确定了6个单位在2023-2025年期间进行安排。其中,4个乡(雄新、雄美、雄福、雄利)自然面积和人口规模未达到规定标准的70%,2个乡(雄盛、雄通)自然面积标准未达到规定标准的20%,人口规模未达到规定标准的300%。

根据兴原县制定的布局规划,6个公社将合并为3个公社。其中,兴新(Hung Tan)和兴通(Hung Thong)公社将合并,合并后的新公社预计将命名为通新(Thong Tan);兴盛(Hung Thinh)和兴美(Hung My)公社将合并为盛美(Thinh My)公社;兴福(Hung Phuc)和兴利(Hung Loi)公社将合并为福利(Phuc Loi)。合并后,兴原县将由18个公社级行政单位(包括1个镇和14个公社)减少为15个公社级行政单位;减少3个公社级行政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