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归合县矿产加工厂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Baonghean.vn)——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第 2794/QD-UBND 号决定,决定成立一个检查组,负责检查 2024 年归合县遵守环境保护、土地和水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
检查组由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副部长黎思豪(主管该部)率领,成员包括各乡镇人民委员会代表、土地管理-环境部官员以及被检查单位和个人。检查期限为7天(针对每个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自对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开展检查之日起计算(不包括分析、评估和检测环境样品的时间,如有)。

检查组负责依法检查环境保护、土地和水资源法律的遵守情况。检查组组长负责将检查计划和工作进度通知检查对象及有关机关、组织和个人;决定检查时土地使用面积的测量(必要时)、采样地点、样品数量、环境样品分析参数(如有);负责指导和组织检查组的活动,并对检查结果向作出检查决定的人和法律负责。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根据要求,视察结束后,代表团团长负责向区人民委员会和区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视察结果。

检查对象包括:Thung Khuoc、Tho Son 1、Tho Son 2、Chau Quang、Chau Loc、Chau Hong 等工业集群内的组织和个人;Lien Tan(Tho Hop 公社)、Dong Hung、Dong Len、Quynh Hop(Dong Hop 公社)、Tong Choong(Chau Tien)等石材集中加工区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在Quy Hop 县工业集群和集中加工区以外从事生产加工的组织、企业和个人。
2024年4月5日,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以第901/QD-BTNMT号决定成立定期检查组,负责检查各组织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的情况。矿产开采活动检查组检查对象为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在乂安省颁发的33个单位/36个矿产经营许可证;检查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必要时,检查组要求提交2022年之前期限的报告)。
检查的目的是提高国家对矿产和矿产活动的管理效力和效率;纠正和规范持有许可证的矿产单位的矿产活动,使其符合矿产法的规定;对违反矿产法的行为,依法处理或建议处理,恢复矿产活动秩序。
评估机制和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主管国家管理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审查和修改矿产法律法规,为提升矿产管理在国家管理机构体系中的作用做出贡献。此外,了解存在的困难和优势,建议国家管理机关审查政策和指导方针,特别是服务于评估《矿产法》政策法规实施效果;修改和补充指导相关领域实施该法的文件。

2024年5月17日,省人民委员会还颁发了第422/QD-UBND号决定,加强综合检查组对归合县企业矿产活动法律合规情况的检查。综合检查组的检查对象包括在归合县获得矿产开采许可的23家企业。检查组将检查受检查企业遵守矿产、土地、环境法、矿山设计、劳动安全、工业炸药使用、财务义务履行、税收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检查年度为2018年1月1日至检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