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意驾车撞向警察而被起诉“谋杀”
该交通参与者不服从命令,直接驾车撞向执勤的交通警察,导致其残疾率达到51%。
5月19日,胡志明市公安局侦查警察局(PC01)办公室发布决定,变更对案件的起诉决定,将对被告人黎一明(22岁,居住于第12郡)的起诉罪名由“故意伤害罪”变更为“谋杀罪”。
胡志明市人民检察院已批准上述修改。

此前,2021年5月初,平新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对黎一明作出起诉决定,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对黎一明提起公诉,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对其执行暂时拘留命令。
至2021年7月中旬,平新县警察局还决定改变对该案的起诉决定,改变对被告人黎一明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的决定。
当案件移交给 PC01 时,该部门将对 Minh 的指控改为上述“谋杀”。
调查结果显示,2021年4月25日凌晨2点30分,黎一明与4名年轻男子驾驶4辆摩托车沿1A国道从平新县驶往安松路口。
当他们从省道10号桥的斜坡下行时,这群人驾驶着车辆排成一列,在车道上高速行驶。
与此同时,胡志明市公安交通警察局富林交通警察大队工作组正在实施一项防止赛车聚会和预防犯罪的计划。该工作组由士兵范巴海(胡志明市公安机动警察团第二营)的参与和协调。
当发现明一行人后,海先生走进车道并示意他们停车,但这群“疯狂司机”不听劝阻,反而加速高速逃逸。
其他“飞车党”纷纷侧身超车,而明却径直撞向了警察,导致明和海双双摔倒在路上。这时,明站了起来,扔下摩托车,徒步逃跑了。
士兵范巴海受重伤,被现场部队和当地民众送往急救室。
事发后,平新区警方介入,并于第二天逮捕了 Minh。
伤残鉴定结果显示,海先生伤残等级为51%。
该案件最初由平新区警察局调查,但后来移交给上述 PC01 警察局。
警方调查机构表示,当时,Minh驾驶车辆速度极快,极度危险,但他不服从警方命令,径直朝警察方向行驶,导致Hai受重伤。Minh本人也知道自己的行为非常危险,可能会造成致命后果,但仍然故意为之。
而杨明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