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批准奇山县经济发展支持计划
奇山县经济发展支持计划将开发和有效利用土地和森林资源;将科学技术进步应用于整个农业和林业生产链;促进文化认同,确保国防安全。
2024年7月26日,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颁发第2561/QD-BNN-LN号决定,批准至2030年扶持乂安省奇山县农林经济发展计划。该决定明确批准的基本内容包括:

观点、支持方向:
a) 可持续森林发展,提高森林生态系统的多种使用价值,为环境保护做出贡献,应对气候变化,确保该地区的国防和安全,通过支持活动:森林恢复;提高森林环境服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效率;开发非木材林产品和林下药材;研究和支持提供优质、高产、高价值植物品种的设施。
b) 按照连接生产、收获、初加工、保存、加工和消费价值链的方向发展可持续农业经济,在有效发挥地方潜力和优势的基础上开发OCOP产品;支持科学技术进步的研究、应用、转让和应用,提高主要产品、商品和地方特产的生产力、质量、多样性、竞争力和附加值。
c) 发挥当地自然条件和水产资源的潜力和优势,试验推广一批产量高、价值高、经济效益好的水产养殖、专业化、集约化养殖模式。

d) 促进生态旅游、农业和农村社区旅游、探险旅游、体验旅游和自然探索的发展,并与保护和弘扬当地社区的价值观、传统文化特征和本土知识有关。
d)发挥潜力和优势,加大调动投资来源,发展服务于日常生活、服务于发展农林业经济、规划、安排、安置、稳定人口、预防自然灾害等的必要基础设施;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经济成分参与投资,创新生产方式,将技术进步应用于发展农林业经济、服务业和旅游业。
目标:支持落实义安省奇山县农林业经济发展目标的活动,有效开发和利用土地和森林资源;将科技进步应用于从生产到加工和消费的农林业生产链的各个环节,为经济结构调整、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稳定生活、保护和弘扬各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和本土知识做出贡献;保护自然、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预防和减轻自然灾害、适应气候变化以及确保该地区的国防安全。
2030年具体目标:
经济方面:通过建立有效、可持续的森林保护与发展、种植、畜牧业和水产养殖模式,支持农林业经济发展;发展与乡村产业和社区文化相结合的旅游业,为提高经济增长率、促进、发展和转变本地区经济结构做出贡献。

社会方面:为创造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稳定人民物质和精神生活作出贡献;保存和弘扬民族社区传统文化价值观和本土知识。
环境方面:为加强森林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到2030年将奇山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0%,为自然保护、生物多样性、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的风险和损失作出贡献。
主要任务:
- 可持续森林发展,提升森林综合利用价值:有效实施森林经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支持发展和提高森林生产力和质量,支持构建林下经济发展模式,促进林产品开发、利用、加工和贸易,提高森林环境服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效益。
- 发展高效可持续农业生产:支持推广和推广与旅游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关的部分温带果树种植试点模式。支持开发和推广部分地方植物遗传资源。支持推广和推广部分高经济价值经济作物种植模式。
- 开发符合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性要求的畜牧养殖模式。
——发展高产、优质、可持续的水产养殖业。
-发展合作经济模式,发展手工艺村、与乡村产业和社区文化价值相关的旅游业。
——稳定人口,防治自然灾害,建设新农村。

关于资金来源:
1. 实现本计划实施资金筹集渠道多元化,确保按规定足额及时筹集,包括:国家预算;纳入其他国家目标计划、方案、计划和项目;森林环境服务和森林环境租赁收入;依法从组织和个人处获得的资助、援助和其他资金来源;依法规定的其他资金来源。
2.根据计划确定的任务和活动,有关单位、地方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和任务概要、详细预算,确定资金需求,并按照国家预算法、公共投资法和现行法规的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3.地方负责指导拟列入公共投资项目清单的项目发展,安排地方预算,调动其他合法资金来源,用于地方实施本计划;中央预算按照支持原则和内容,在主管部门批准的活动和任务基础上,依法支持实施国家目标计划、方案、项目和计划。
至2030年扶持乂安省奇山县农林业发展的规划也明确提出了实施方案,包括规划、政策、科技、人力资源开发、市场拓展、投资、融资和国际合作等方面的措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和奇山县人民委员会所属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任务,负责切实落实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批准的规划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