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义安省卫队指挥部和警察部门回顾实施《协调条例》两年来的情况

范水-明奎 DNUM_AGZAIZCACE 09:29

8月5日下午,卫队指挥部与乂安省警察机关举行会议,对卫队指挥部与乂安省警察机关于2022年2月17日签署的第137/QCPH-K01-CANA号协调条例实施两年情况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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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安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警卫司令部司令陈海君中将和省委常委、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裴光清少将共同主持会议。图片:明奎

卫队司令部党委常委、副司令员杜春捷上校及卫队司令部各专业单位领导、专家代表出席会议。第四军区代表有第四军区副参谋长黄维战上校及各军区各单位代表。

乂安省代表有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以及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国会代表团办公室、省人民议会办公室、省军事指挥部、省边防司令部、卫生厅等机关领导代表。

乂安省警察代表团包括省警察总部领导、各专业部门领导代表、省警察373工作组领导代表、相关县市警察领导代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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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代表。图片:Minh Khoi

协调推进安保工作,提高安保质量和效率

实施2022年2月17日颁布的第137/QCPH-K01-CANA号协调条例两年后,卫队指挥部与乂安省公安局之间的协调配合继续得到维护和加强。据此,两个单位密切关注形势发展、上级领导指示和协调条例内容。两个单位领导注重指导、宣传和深入掌握条例内容,以提高官兵的责任感,使卫队执勤协调工作不断提高质量和效率,满足新形势下的要求和任务。

信息、文件交换以及在保护计划和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一直保持高质量,为两部门之间建立了密切、值得信赖的关系。协调工作的成果体现在对重要领导、党和国家高级领导以及在义安省访问和工作的国际代表团的活动进行绝对保护,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认可和高度评价。

两支部队发扬作战协同精神,积极主动、密切配合,不允许出现哪怕是最小的失误,确保了该地区警卫活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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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队指挥部领导向义安省公安局领导赠送纪念品。图片来源:明奎

会上,与会代表们讨论了安保工作中遇到的诸多困难和障碍,并提出了建议和解决方案,重点是继续提高两单位在执行安保任务时的协调质量和效率;评估和预测形势,积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安全……

继续推进协调条例的有效性

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对卫戍指挥部和乂安省公安局在落实协调条例方面所做的努力以及为确保乂安省总体安全秩序、特别是卫戍工作所做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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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同志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明奎

同时,义安省是国防安全战略要地,是关键地区,安全秩序存在潜在复杂因素,这一点毋庸置疑。同时,义安省是胡志明主席的故乡,重大政治和社会事件经常在此发生。

因此,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希望卫队指挥部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给予我省卫队工作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卫队指挥部和省公安机关将继续发挥协调条例的有效性,更好地保障安全工作,避免发生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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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公安党委委员、党委书记、警卫司令部司令陈海君中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明奎

中央公安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卫戍司令部司令陈海君中将在会议上强调:卫戍工作是整个政治体系的一项重要共同任务,需要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有效、绝对安全地完成。未来一段时间,世界、国内和义安省的局势始终可能出现复杂变化,因此各部队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积极主动地为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准备。为了更好地协调落实未来一段时间的卫戍要求和任务,卫戍司令部司令要求两个单位继续在卫戍工作中更加系统地协调和配合行动。

省委常委、党委书记、乂安省公安厅厅长裴光青少将在会议上发表讲话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学习、提高安全保卫工作意识;领导、官兵始终坚持责任担当,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原则、纪律和纪律,在执行任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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乂安省委常委、省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裴光青少将在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明奎

继续确保与警卫司令部各职能部门定期及时协调,交换信息并执行警卫任务。官兵在执行警卫任务时,必须始终积极主动、及时创新、灵活变通,遵守人民公安法规,确保在执行任务时庄重、周到、尊重他人。

范水-明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