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政策支持和推动义安省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发展
多年来,义安省党委、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始终重视照顾全省人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落实社会保障。为此,全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为全民参保、参保和享受各项政策创造了良好条件。特别是,出台了多项文件,明确规定了地方预算对部分参保群体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支持额度。
地方预算对医疗保险参与者的支持
自2016年以来,义安省出台了多项机制和政策,支持该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水平,具体包括:
乂安省人民议会于2016年8月4日颁布第23/2016/NQ-HDND号决议,关于2016年至2020年期间乂安省近贫困户医疗保险费扶持水平的规定(2016年:10%;2017年:15%;2018年:20%;2019年:25%;2020年:30%)。

乂安省人民议会于2020年11月13日颁布的第14/2020/NQ-HDND号决议,关于2021-2025年乂安省部分主体医疗保险缴费扶持标准的规定。其中,继续对近贫困户群众扶持30%的医疗保险缴费。同时,按照路线图为从事农、林、渔、盐生产等中等生活水平家庭的群众扶持购买医疗保险卡的费用:2021年扶持10%;2022年扶持15%;2023-2025年扶持20%。由此,全省近贫困户群众可享受100%的医疗保险缴费扶持(其中,2020年至今中央预算扶持70%,省预算扶持30%)。对从事农、林、渔、盐生产且生活水平达到中等水平的家庭,给予50%的支持(其中,2023年至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30%,省级财政支持20%)。
2017年1月24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颁发第26/2017/QD-UBND号决定,关于规范乂安省持有医疗保险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患者医疗保险费补助标准及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共同负担费用的规定。

可以看出,省委、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高度重视并为省内弱势群体参加医疗保险创造条件。这是一个处境困难、几乎没有能力参加医疗保险的居民群体。这项支持具有深远的人道主义意义,帮助人们在面临患病风险时确保有能力支付医疗检查和治疗费用,不因治疗费用负担而陷入债务和贫困。从而为成功实现可持续减贫目标、限制返贫和确保社会保障做出贡献。同时,为弱势群体以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医疗服务创造条件,为提高义安省人民的生活质量做出贡献。
支持全省治安保卫队队员缴纳医疗保险和自愿社会保险
省人民议会于2024年6月7日颁发第06/2024/NQ-HDND号决议,关于乂安省安全秩序保卫队的设立标准、人数、支持和补偿标准、制度和政策。其中包括规定:对参加家庭健康保险的对象,支持100%的健康保险费;支持50%的自愿性社会保险费。

目前,省警察局正在牵头并协调其他部门颁布跨部门指南,为义安省安全和秩序保护部队自愿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支持水平的程序和规定提供具体指导。
省级预算支持自愿缴纳额外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政策,为治安保卫队队员享受和享受该政策创造了条件。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基层治安保卫力量的权益,也有助于实现乂安省党委、政府提出的扩大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的目标。
制定决议,规范在国家预算支持水平之外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额外缴费的支持政策。
根据乂安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7月份会议上签发的234/TB-HĐND.TT号结论通知,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8月15日签发了关于落实省人民议会决议的第6943/UBND-VX号批示,要求劳动荣军社会厅、卫生厅按照程序和规定制定决议,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24年底提交省人民议会会议。

具体而言:由劳动荣军社会部主持并协调有关部门、行业、机构、单位和地方提出决议,规范全省自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在国家预算支持水平以外额外缴纳保险费的支持政策。
卫生部主持并配合有关部门、部门、单位和地方制定关于为2015-2020年期间居住在极为贫困的乡、村的居民购买医疗保险卡提供资金支持政策的决议,这些乡、村的居民根据政府总理2021年6月4日第861/QD-TTg号决定和民族委员会2021年6月18日第433/QD-UBDT号决定不再被列为极为贫困的群体。

地方预算支持部分主体自愿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费,体现了省委、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对全省人民社会保障工作的深切关怀,为落实全省全民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路线图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24年7月底,全省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人数为3077104人,其中参加社会保险人数为407135人,覆盖率达到劳动年龄劳动力的25.38%;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2953684人,覆盖率达到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