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名司机因吸毒被罚款7000万越南盾

光伏 September 4, 2024 16:25

义安省两名男子因体内含有毒品而参与交通运输,被罚款7000万越南盾。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署决定,对居住在荣市雄勇坊的 NNH 先生(1983 年出生)和居住在奠州县奠安乡的 BQK 先生(1990 年出生)进行行政处罚。

8 月 30 日的处罚决定明确指出,NNH 先生驾驶车牌号为 37E-004.xx 的汽车,BQK 先生驾驶车牌号为 37A-827.xx 的汽车上路行驶时,体内含有毒品(体检结果显示毒品呈阳性)。

因此,NNH 先生和 BQK 先生分别被处以 3500 万越南盾的罚款;依据是政府 2019 年 12 月 30 日第 100/2019/ND-CP 号法令第 5 条第 10 款 c 项和《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2020 年修订补充)第 23 条第 4 款的规定。

同时,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NNH先生的C类驾驶执照使用权将被撤销;自本决定生效之日起24个月,BQK先生的C类驾驶执照使用权将被撤销。

此外,对于驾驶未持有车辆登记证的车辆、驾驶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检验合格证过期一个月以上的车辆等违规行为,BQK 先生还必须缴纳 750 万越南盾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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