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举办研讨会以提高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监督批评工作质量
9月27日上午,乂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研讨会,为2025年至2030年阶段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提高全省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监督批评工作质量的项目献计献策。
乂安省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阮德成同志主持会议。省部级机关、行业领导及原领导、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领导、县级祖国阵线领导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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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与批评是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的重要职能和任务之一,已在党的众多文件、2013年宪法和中央政治局2013年12月12日第217号决定中明确规定,国会在2015年《越南祖国阵线法》及相关法律文件中予以承认。

此次活动由越南祖国阵线和全省各级社会政治组织通过制定年度计划予以实施,明确组织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键内容以及在实践中遇到的涉及人民、工会会员、协会会员的正当合法权益的紧迫问题、困难和障碍。

如监督环境污染治理情况;食品卫生安全国家管理情况;群众信访举报接待和处理情况;对困难地区贫困户直接帮扶政策落实情况;森林保护发展机制和政策落实情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情况;干部、党员道德修养和生活作风监督情况……

批评活动重点关注与人民群众、工会会员、协会会员合法权益直接相关的政策、法律、规划和项目草案。
五年来(2019-2023年),越南祖国阵线和全省各级政治社会组织共主持召开10,788次监督会议,共提出监督建议49,834项,其中,主管部门已收到并解决43,856项建议,5,978项建议尚未解决。

有必要发布该项目。
除了所取得的成果外,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还重点分析和明确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在开展社会监督与批评活动方面存在的诸多困难和局限性。
特别是一些党委对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监督和批评活动的认识不够,没有重视领导和指导。
政府对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监督、批评后提出的建议的衔接、接受和解决责任不高。

目前,缺乏机制确保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监督和批评后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得到彻底、有效落实。
另一方面,关于监督批评职能,目前规定于众多文件中,且各文件组织形式各异,导致越南祖国阵线及各政治社会组织在落实工作中有时和在某些地方出现混乱。此外,监督工作缺乏主动性、创造性,监督技能有限,对监督内容和对象的选择不够恰当;监督批评后提出的建议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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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这一现实,研讨会上讨论的意见均肯定了颁布省委常委会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对全省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监督和社会批评工作的领导,2025-2030年阶段”项目的必要性。
与会代表还重点分析明确了出台该项目的法律基础、实践依据和必要性,并补充提出了多项具体任务和解决方案。

其中,明确强调各级党委在领导指导中的作用和责任,注重完善和建设高素质的各级阵线干部队伍;政府在监督和批评后创造条件、解决建议的责任;祖国阵线和政治社会组织在满足任务要求、肯定其在政治体系和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