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场地清理问题和“电蜘蛛网”,黎鸿峰街(荣市)将很难按计划在 10 月 31 日之前进行清理。
截至2024年9月底,黎鸿风街从海泉环岛到阮文居街(荣市)的旧电线杆系统和电力及电信电缆已清理完毕;但根据项目管理委员会的说法,由于场地清理问题,剩余路段无法按计划(2024年10月31日)完工。
征地问题,进展缓慢
执行黎鸿峰街人行道改善项目(荣市),荣市人民委员会计划开垦 5,100.8 平方米2土地,其中4,271.0平方米2位于兴平区土地;829.8平方米2位于 Truong Thi 区土地 5,100.8 平方米2待收回的土地涉及27个城市土地块,由27个家庭和个人(Hung Binh区22个地块,Truong Thi区5个地块)和2个机构和组织使用。

不过,荣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的消息称,黎鸿峰街27户居民的场地清理和土地收回工作仍未完成。
具体而言,截至2024年10月3日实施结果,在途经长氏坊的路段,市人民委员会已批准了4户家庭的补偿、扶持和安置计划,目前正办理将资金转入土地基金发展中心支付给家庭的手续;其余家庭已制定现金补偿计划,正在将文件提交专门部门进行评估。

对于途经兴平坊的路段,已有7户居民提交了评估文件。然而,由于涉及园地限制和支持规定,我们必须等待该省根据新颁布的2024年《土地法》出台新的土地清理补偿和支持规定。
有四户居民已制定规划并向居民公布。其中一户居民同意该规划,正在填写文件提交市土地基金发展中心评估;三户居民不同意该规划。
土地回收深度0.3—1米的有8户,其中5户正在办理受影响财产公示,3户固体财产受影响情况复杂,正在检查、规划中。
其余3户中,1户正在完善相关文件,提交专门部门进行鉴定;1户有重新划定覆盖范围外区域的请求,目前兴平坊人民委员会已配合、指导该户办理领取覆盖范围、重新发放覆盖范围的手续;1户有投诉,市人民委员会已成立核查小组,将按照规定处理投诉。
作为黎鸿风街人行道改造项目的管理和运营单位,荣市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表示,由于场地移交延迟,该项目已被推迟。目前,排水系统尚未完工,影响了电力和电信电缆的地下铺设,因此无法按照项目管理委员会的计划(即2024年10月31日之前)拆除旧电线杆系统及其悬挂的电缆。

据荣市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介绍,由于客观原因,场地清理工作面临困难,可能需要更多时间。因此,为了确保项目按时实施,荣市人民委员会正在考虑调整黎鸿峰街人行道改善项目部分项目的设计,并已向建设部提交文件征求意见。
拟议的设计调整
荣市人民委员会向建设部提出的建议是2024年9月20日第5491/UBND-QLDT号文件。据荣市人民委员会称,黎鸿风街人行道改造项目已按规定立项、评估和批准;迄今为止,根据批准文件,施工已完成约80%的项目。

然而,黎鸿风街(Le Hong Phong Street)从Km1+047.14到Km1+329.1,有许多地块尚未按照红线清理。由于该路段是市中心的主干道,补偿价格较高,部分地块来源复杂,在编制补偿和场地清理记录过程中投诉较多(主要与地价有关),导致项目进度落后,排水系统尚未完工,地下工程也因缺乏施工场地而迟迟未完工。

另一方面,2024年8月1日起生效的《土地法》在场地清理工作中增加了多项内容,但省人民委员会至今尚未出台具体规定,因此临时计划文件缺乏实施依据。
在建设过程中,荣市电力公司提出对系统设计进行补充和调整,增加一些项目以方便运行,并提高总体系统的安全性。因此,荣市人民委员会责成荣市项目管理和建设投资委员会指导咨询单位与电力管理机构协调,编制调整文件,作为实施的依据。

由于黎鸿峰街位于市中心,人口密集,服务业和商业活动繁多,车流量大,延长实施时间将给民众带来不便。因此,为加快实施进度,市人民委员会建议建设厅同意调整若干事项,包括:
“1.将黎凤峰街南侧(Km1+047.14至Km1+329路段)排水沟中心线由人行道区域调整至扩大车行道位置。
2. 调整地下电信系统设计(至现有排水沟位置),使其与排水沟调整设计相符,确保施工现场,加快拆除现有电线杆和电信杆。根据荣市电力局要求,调整和补充部分居民用电设施。
荣市人民委员会在 2024 年 9 月 20 日的第 5491/UBND-QLDT 号文件中还确认,“待省人民委员会出台具体指示后,将继续按照已批准的项目实施场地清理补偿……”。

作为现场清理工作的直接负责领导,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士耀表示,黎鸿风街人行道改善工程的现场清理工作还需要一些时间,如果等到现场,工程进度就会被拖延,给黎鸿风街带来麻烦,影响城市美观、交通安全……
荣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士耀表示:“荣市在5491/UBND-QLDT号文件中提出的部分项目设计调整,是为了确保施工不会中断太久,项目能够尽快竣工并投入使用,服务于城市各项活动,方便居民日常生活。但进行调整必须得到建设部的同意。目前,我市正在等待建设部对该内容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