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税收政策问答:缴纳外省发电厂的税费
企业问:纳税人在其总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份设有发电厂,应如何申报增值税?
义安税务局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2020年10月19日第126/2020/ND-CP号法令第11条1款c点的规定:
纳税人发电厂与其总机构所在地跨省的,应当就电力生产活动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向发电厂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必须在增值税申报表编号01/GTGT第[01a]项中选择生产经营活动名称为“总公司所在地外省发电厂”。
企业问:纳税人在其总机构所在地以外的省份设有发电厂,应如何申报增值税?
义安税务局答复如下:
根据政府2020年10月19日第126/2020/ND-CP号法令第11条1款c点的规定:
纳税人发电厂与其总机构所在地跨省的,应当就电力生产活动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并向发电厂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必须在增值税申报表编号01/GTGT第[01a]项中选择生产经营活动名称为“总公司所在地外省发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