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丈夫用卖牛的钱来贩毒。
阮文功供认,用于购买毒品的2400万越南盾来源于贩卖牲畜的收入。他吸食并贩卖这些毒品以牟利。
11 月 5 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阮文功(1982 年出生)一案进行一审审理,被告人是居住在清章县武列乡的阮文功,其犯有“非法贩毒”。
起诉书显示,阮文功在边境地区狩猎期间,结识了一名叫龙某(老挝籍)的男子,并向其索要电话号码以购买毒品。

2024年4月底,丛某打电话给龙某,要求购买价值2400万越南盾的毒品。几天后,丛某来到卖家事先公布的见面地点,即越南与老挝边境附近的溪科地区。
在这里,丛某交出了钱,并收到了一包毒品,丛某将毒品带回家,藏匿在厨房、炭炉等多处。
随后,阮文功用塑料瓶、玻璃管、白色塑料管等制作吸毒工具,取少量毒品带到武烈乡国茂宫吸食。
当丛刚吸完毒离开王宫时,就被警方逮捕,警方查获了90多克毒品。
警方在丛某住所搜查中,发现毒品30余克,丛某应负刑事责任的毒品总量为121余克。
庭审中,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被告供述称,他购买冰毒是因为自己染上了毒瘾,然后逐渐吸食并贩卖牟利。至于购买毒品的钱,被告供述称是他通过出售夫妇饲养的牲畜获得的。
被告人陈述了自己的困境及三个年幼的孩子,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
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法律,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阮文功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