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义安代表团代表就社交网络上影响者发布化妆品和食品广告的规定发表意见
修改补充《广告法》若干条款的草案提出,网络红人在社交网络上发布对化妆品、食品使用效果的意见和感受,应当是直接使用过该产品的人。

11月8日下午,国会举行小组讨论。乂安省国会代表团与北江省和广义省国会代表团在第三小组进行讨论。讨论草案的参与者包括越共中央委员、国会副主席、广义省代表陈光方上将。
对于修改和补充《广告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越南国会乂安代表团团长陈一明议员就有关人员运输广告产品的规定提出了一些意见。
明先生表示,该法律草案并未规定传播广告产品者的权利,内容仅提到义务,因此建议予以补充。

义安代表团代表还建议,法律草案应明确规定或指定该领域的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广告产品载体向消费者事先告知其正在进行广告活动的形式。
他还表示,有必要明确法律对产品传播者所要求的行为,即“在社交网络上发布化妆品、保健食品和膳食补充剂的使用结果的意见和感受时,必须是直接使用该产品的人”。因为如果没有具体的规定,违法行为将难以发现和处理。
此外,代表还建议对形式概念进行一些内容的规范,以明确区分广告目的和非广告目的。

关于至2030年国家毒品预防和控制目标计划的投资政策,乂安省委委员、国会代表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代表建议对政府2021-2025年毒品预防和控制计划实施结果进行更全面地评估,从而对情况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为制定至2030年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奠定基础。
代表们还建议在《2030年国家毒品预防控制目标方案》中考虑提高一些指标,例如:全国每年侦破和抓获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全国具备毒品成瘾检测资格的乡级卫生站数量等。

政府提议为“2030年国家毒品预防和控制目标计划”拨款总额超过22.45万亿越南盾,其中中央预算资金占绝大部分(78.96%)。泰氏安忠代表表示,这一结构合理,确保了计划的实施;同时,也减轻了地方预算困难、无法为该计划拨付大量资金的省份的压力。
对于计划中提出的项目,义安代表团代表建议,除了支持警察和海关部队负责毒品预防和控制的专门机构外,还应考虑为边防部队的毒品预防和控制活动提供额外支持,边防部队在打击边境毒品犯罪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于将科技应用于毒品预防和控制的项目,Thai Thi An Chung代表认为,更合适的做法是审查该领域正在实施的计划和项目,以便为包括毒品犯罪在内的总体犯罪预防和控制提供服务,从而将它们结合起来。
此外,国家禁毒目标规划还提出实施提高基层禁毒工作成效的项目。义安代表团代表赞同小组讨论中的一些意见,认为目前,国家新农村建设、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规划中也包含与保障基层安全秩序相关的子项目,包括预防和打击犯罪及社会弊病的目标,因此建议重新审视和整合资源配置,避免项目重复。

乂安代表团代表、国会国防安全委员会常委陈德顺少将赞同颁布《至2030年国家毒品预防控制目标计划》,并对草案提出许多意见,特别是建议向地方各级力量和机关确定具体目标,如果国家投入资源实施目标但未能实现,则应制定追究领导责任的形式。
关于《化学品法》(修正案)草案,陈德顺少将建议研究并补充监管范围,以确保遵守法律内容;更明确地规定适用条款;规定化学工业发展政策必须处于国家层面;列出所有被禁止的行为;明确国防部的国家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