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代表提议让新闻机构决定印刷报纸的广告空间
11月25日下午,国会第八次会议在国会大厦举行,会议讨论了修改和补充《广告法》若干条款的法律草案。

讨论过程中,17名国会代表发言,1名代表进行辩论。大多数国会代表高度评价法律起草机构和负责审查该法律草案的机构在第八次会议上及时汇报、解释并认真听取国会代表小组讨论意见的精神和责任。
所表达的意见基本一致,同意修改《广告法》若干条款的必要性,并表示希望对《广告法》进行修改补充,提出新的观点和管理方法,为规范党关于发展包括广告业在内的文化产业的路线和政策做出贡献,克服现行《广告法》的缺陷和局限性,为建设符合世界广告总体发展趋势的越南广告市场做出贡献。

许多代表强调,要确保该法草案与专门法律的一致性、兼容性和可行性;需要在确保消费者和企业的权利、合法利益和责任以及国家在广告领域的管理的基础上,认真评估该法的一些规定的影响,例如:关于印刷报纸广告区域、电视和专题电影广告时长、颁发广告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的规定。
关于纸质报纸广告,目前有两种观点。不过,同塔代表团代表范文和提出了第三种观点,他表示,目前纸质报纸的广告市场份额急剧下降,调整纸质报纸的广告版面将从根本上解决报社实行财务自主的困难。
因此,范文和代表建议研究取消传统报刊广告面积比例限制规定,让报刊机构根据读者需求和市场需求自行决定广告面积。
关于广播电视广告,目前有两种观点。范文和代表表示,这是一个非常有必要关注的问题。他建议评估政策效果,以提高说服力,使电视广告增加5-10%,同时,需要考虑何时投放广告合适。
关于网络广告,该代表表示,目前存在一些与现实生活不相符的图像和广告产品。因此,应更加重视网络广告。广告服务提供者(包括网络、影视、报纸等)需要对其广告内容和所宣传的产品负责;同时,需要明确具体界定具体广告行为的责任主体。

多位代表基本同意增加广告产品载体的权利义务概念,包括作为影响者的广告产品载体;同时,建议法律草案应当作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将一般广告产品载体与作为影响者的广告产品载体区分开来。
代表们还就特殊产品和服务的广告内容要求发表了意见;同时,有意见建议,不应像法律草案那样将特殊产品和服务列出,因为上述产品会随着时间而变化,而应交给政府来制定详细的规定,以符合当前立法思维的创新精神,也符合《广告法》的特点……
本次会议结束后,国会常务委员会将责成审查机关、起草机关和相关机构综合研究、吸收意见,形成法律草案接收、解释和完成情况报告,向国会下次会议报告。
当天下午,国会听取了该报告、核查报告,并在会场讨论了继续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所造成的困难的措施,使越南航空总公司能够早日恢复正常运营并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