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调查安山省林河冲积地非法砍伐树木事件
《乂安报》报道“英山县林江护岸古树群遭无情砍伐”情况后,英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立即成立工作组,前往现场视察核实情况,指导事件处理工作。
2024年12月23日,义安报刊登了一篇文章“安山县林河岸边的一系列古树被无情地砍伐。”。2024年12月24日上午,英山县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了第3814/QD-UBND号决定,决定成立工作组,指导和处理永山县林河冲积平原地区砍伐树木事件,据《义安报》报道。

工作组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春强率领。当天上午8点,工作组来到永山乡林江冲积地视察报告提到的树木开采现场。
工作组检查发现,永山乡存在非法砍伐树木的行为,导致河道侵蚀风险,共砍伐树木42棵。工作组还发现,永山乡人民委员会未重视树木保护工作,未按规定对公共资产进行管理和保护。

根据工作组的报告,2024年12月24日,安山县人民委员会发布文件批评永山乡人民委员会和永山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处理案件速度慢,没有明确数量、损失金额、违法人员;在处理问题过程中,没有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案件,征求意见。
同时,英山县人民委员会要求森林保护局指导当地护林员协助永山乡人民委员会统计永山乡拉姆河冲积平原的木材砍伐数量和蓄积量;建议区人民委员会处理林业部门的违法行为(如有)。

要求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自然资源与环境厅、财政与计划厅配合检查核实土地使用、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责成永山乡人民委员会审查规章制度、程序、拍卖权限和公共资产管理,纠正和取消在清算和拍卖公共资产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政策和程序(如有)。

要求永山公社党委领导、指导公社人民委员会和相关组织配合查明违法行为、损失金额、查明违法者。
要求永山乡党委、人民委员会重点指导各专业部门对林木拍卖程序、权限进行审查;核实违规情况、木材采伐量,并与相关人员沟通,查明违规行为。根据核实情况,于2024年12月25日下午3点前向县人民委员会报告案件。

同时,安山县人民委员会要求永山乡党委、人民委员会指导职能力量采取措施,保护树木砍伐现场,保护违法行为证据;制定计划,消除永山乡林河冲积区非法砍伐树木造成的后果(植树补偿)。
英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春强表示,永山乡林河冲积平原地区砍伐树木的情况十分严重。因此,英山县领导在成立县人民委员会工作组的同时,已指示县公安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和澄清。

英山县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春强强调:“县公安局调查核实组将独立履行职责。英山县的立场是查明违法行为,并依法严厉处理。”

据义安报图片报道《安山县林河护岸古树遭无情砍伐》,永山乡领导2024年12月23日接受义安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林河沿岸的天然林木带肩负着防止当地人民农业生产岸线被侵蚀的任务。此前,这片区域由乡人民委员会管理,2003年起交由当地农户负责保护。近期,受自然灾害影响,已有5棵树倒下,另有7棵树面临倒塌风险,为此,永山乡人民委员会组织了一次公开拍卖。然而,拍卖成交后,中标者非法砍伐的树木数量超过合同约定的20棵树。”

据永山乡群众反映,共有33棵树木被盗砍。但据《乂安报》记者及永山乡永乐村老干部丁思永、阮廷秋2024年12月23日到现场核实,发现盗砍者砍伐树木后,树干被带走,树根散落,并用泥土和干树枝覆盖树根,掩盖盗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