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犯罪将如何处罚?
* 海防市红邦县安红坊读者阮德辉提问:请问编辑部对于制造、运输、贩卖爆竹的犯罪行为将如何处罚?
回复:你提出的问题,现行《刑法》第305条有规定。具体如下:
1. 非法制造、储存、运输、使用、买卖或占用爆炸物的,处1年至5年监禁。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a) 有组织;
b) 10公斤至30公斤以下各类爆炸物;
c) 大量爆炸附件;
d) 跨境运输和贸易;
d) 导致死亡;
e) 造成他人健康伤害或损害,且人身伤害率达到 61% 以上;
g) 造成2人或2人以上健康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身体受伤率在61%至121%之间;
h)造成财产损失1亿越南盾至5亿越南盾以下;
i) 危险的再犯罪。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a) 30公斤至100公斤以下各类爆炸物;
b) 存在大量爆炸性附件;
c)造成2人死亡;
d) 造成2人或2人以上身体伤害或损害,且该等人员总体身体受伤率在122%至200%之间;
d)造成财产损失5亿越南盾至15亿越南盾以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a) 各类爆炸物,100公斤或以上;
b) 数量特别大的爆炸附件;
c) 造成3人以上死亡;
d) 造成3人以上身体伤害或者损害,且该3人以上整体身体受伤率达到201%以上;
d)造成1,500,000,000越南盾或以上的财产损失。
5.违法者还可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缓刑或禁止居住1至5年。
*朔庄省周城县富新乡的读者 Le Dieu Linh 问道:法律对于使用烟花爆竹有何规定?
回复: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政府第137/2020/ND-CP号法令第17条关于烟花爆竹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机关、组织和个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节庆、新年、生日、婚礼、会议、开幕式、周年纪念日以及文化艺术活动中。
2.使用烟花爆竹的机构、组织和个人只能从获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的组织和企业购买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