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荣市警方逮捕一名因“故意伤害”而被通缉的逃犯
荣市警方刚刚逮捕了居住在庆和省奠庆县的阮世尚(Nguyen The Sang,1998年出生)。他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同奈省边和市警察局侦缉局通缉。
据案卷介绍,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阮世尚在胡志明市一家公司担任司机,并结识了M先生(身份和具体背景不明)。
工作过程中,M先生提到自己目前遇到了一些困难,需要一些钱来维持生活。见M先生这样,Sang便借给了M先生500万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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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初,阮世桑需要钱来解决一些问题,于是他去见M先生索要贷款,却遭到M先生的咒骂和挑战。阮世桑无法控制自己,用手打人、用拳头殴打M先生,并用锄头不断殴打他。
看到倒在血泊中的M先生后,阮世桑停止了失控的行为。受害者随后被当地民众送往医院进行紧急救治。阮世桑趁乱逃离了现场。
2024年11月26日,同奈省边和市警察局侦查局以“故意伤害”罪名对阮世尚发出通缉令。
为了躲避当局的侦查,阮世桑断绝了与家人和亲戚的联系;四处躲藏,频繁更换住处。为了谋生,他混迹于工业园区——人流密集的地方——当工人,这让他很难被查证和逮捕。
2024年12月中旬,荣市警方运用专业手段,确认阮世尚(Nguyen The Sang)出现在该地区,并制定了逮捕计划。2024年12月18日,荣市警方在北荣工业园区逮捕了阮世尚,结束了他数日的逃亡生涯。
目前,义安省荣市警察局调查局已将此案移交给同奈省边和市警察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