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四名嫌疑人买卖了数千个银行账户
自2023年起直至被捕,犯罪分子串通一气,在社交网络上结伙,伪造、收集并非法买卖全国清化省石清县及其他省市数千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然后转售给他人,非法获利数亿越南盾。

通过掌握情况、同步部署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的解决方案工作,石城县公安局发现辖区内多起主体存在“非法收集和交易银行账户信息”的迹象和行为,因此立案打击。
石城县警方通过专业手段,收集了大量文件和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这些嫌疑人经常在论坛和社交网络群组上发布有关租用和购买银行账户的信息,或联系低收入工人和法律知识匮乏的人开设银行账户,然后以每个账户10万至50万越南盾的价格转售给他们。
根据犯罪行为,石城县公安局逮捕了4名涉嫌非法交易银行账户的犯罪嫌疑人,他们是:Nguyen Thi Hoa,1984年出生,居住于石城县石甘乡;Vu Van Thanh,1991年出生,居住于海阳省金城县大德乡;Nguyen Thi Tra Giang,2004年出生,居住于安沛省安平县盛兴乡;Pham Van Quang,1995年出生,居住于兴安省文林县乐岛乡。
据初步侦查结果显示,自2023年起直至被捕,上述四人相互勾结,在社交网络上建立群组,创建、收集并非法买卖石盛县及全国各省市数千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然后转售给其他人,非法获利数亿越南盾。
越南石城县警察局局长阮春孝中校建议,切勿参与或协助非法收集、存储、交换或买卖银行账户信息的行为。出租、租赁或借用支付账户,买卖账户信息均属违法行为,会助长他人利用信息进行犯罪,从而导致诸多后果。买卖银行账户信息的行为,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处以4000万至1亿越南盾的行政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