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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补充各级党代会若干内容的结论

清维 DNUM_BDZACZCACF 09:18

2月11日,乂安省委书记阮德忠代表省委常委会签署并颁发了第474-KL/TU号结论,关于调整、补充省委常委会2024年9月10日第09-TT/TU号通知中关于各级党代会决议的若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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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雄平坊代表大会,任期 2025 - 2030 年。摄影:Thanh Le

工作09号文调整补充落实中央政治局2025年1月18日第118-KL/TW号结论,关于调整、补充第35-CT/TW号指示关于各级党代表大会召开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若干内容,以及中央执行委员会2025年1月20日第232-QD/TW号条例,关于落实党章。

据此,省委常务委员会一致通过对2024年9月10日省委常务委员会关于各级党代会的第09-TT/TU号通知进行调整和补充,内容包括落实中央关于调整和精简政治系统机关单位组织机构的主张如下:

2025年至2030年公社级党委常委5至7名同志

废除第09-TT/TU号通知中关于省级机关、省级企业党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书记人数的规定。

同时,省委常委会对第09-TT/TU号通知的若干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

具体,2025-2030年任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书记、检查委员会的人数和结构按照省委方案实施。

省级机关党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直属的基层党委(党小组)执行委员会数量不超过15个。

省级机关党委、省级人民委员会党委直属基层党委(小组)常务委员会不超过5个,结构定位如下:

省人民委员会、国会代表团和省人民议会、省政治学校、乂安报社、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所属各厅、直属单位,其中:机关、单位首长为党委书记(党支部);机关、单位首长为副书记若干人;若干厅、处、直属单位首长,具体编制由党委研究决定。

对于为省委和省祖国阵线机关提供咨询和协助的专门机关,包括:党委书记(党支部);机关、单位负责人副职若干名;若干部门、办公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党委将研究并决定具体人员构成。

省级政治社会组织和群众组织,设:首长为党委书记(党支部);机关、单位首长副职若干人;各司、处、直属单位负责人若干人,具体人员构成由党委研究决定。

对于其他机关、单位、企业,省委常务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党委(成立决定后)依据有关规定,按照权限具体指导。

关于2025-2030年任期省、县级党委执行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的人数和构成,按照第09-TT/TU号通知执行。但县级党委常务委员会除第09-TT/TU号通知规定的“刚性”构成外,还应由省级党委常务委员会与县级党委常务委员会协调确定,以确保其符合政治任务要求和地方干部队伍实际情况。

2025-2030年任期乡级党委常委人数为5-7人,其结构包括书记(人民议会主席)、副书记、人民委员会主席、警察局长、军事指挥官、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各区、市、镇党委常委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和需要,研究确定具体人员数量和结构。

2025年至2030年任期的乡、坊、镇党委,常委人数可占党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二分之一以下。

上级党委直接任命新设立、合并、增设的党委(支部)的干部。

关于已结束工作的党委(支部)和新成立、合并、整合、直属党组织召开2025年至2030年任期代表大会的问题,省委常委会明确指出:对于预计结束工作的党委(支部),2025年至2030年任期代表大会不再召开。

对于新成立、合并、巩固的党委(支部),省委常务委员会要求:省党机关党委、省人民委员会党委和党组织、党委咨询和支持机构;上述两个党委直属党委(支部)(合并、合并、新成立、终止党执行委员会活动、党的代表团成立新党委的地方);荣市党委和因区、市、镇合并、巩固而新成立的公社、坊、镇召开2025 - 2030年任期代表大会,内容包括两项:总结2020 - 2025年任期党委(支部)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如有),确定2025 - 2030年任期方向、任务和解决方案;讨论党的十四大文件草案和直属上级党代表大会文件(不选举2025-2030年任期党的委员会和出席直属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团)并提出意见。

在大会筹备过程中,各党委(党支部)制定干部计划,报上级党委常委会,任命2025-2030年任期党委执行委员会、常委、书记、副书记、检查委员会、主席、检查委员会副主席和出席上级党委大会的代表团。

对于不停止工作、新设、合并或整合的党委(支部),按照政治局第35-CT/TW号指示和省党常委会第09-TT/TU号通知召开代表大会。

各级党代会召开前3个月停止增补2020年至2025年任期党委和党委常委(区级为2025年4月1日前)成员。

乂安省委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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