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毒品藏在邻居菜园里出售牟利
由于缺钱,陈氏丽购买了毒品,将其分成小块,藏在邻居家的菜园里,打算出售牟利。然而,她被发现并被捕。
2月1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氏丽(1984年出生,居住于安城县新城乡)犯“非法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起诉书称,2024年7月初左右,陈氏丽因个人开销需要资金,萌生了购买粉色海洛因转卖牟利的想法。她打电话给丁文娇(1991年出生,居住在归合县周定乡合仁村),要求购买粉色海洛因。娇同意了,并给出粉色海洛因每包400万越南盾的价格。陈氏丽向娇订购了价值600万越南盾的毒品,并约定只要有“货”,娇就会把毒品送到陈氏丽家附近。
大约两三天后,Giao打电话给Ly,告知他“货物”即将到达。随后,Ly走到离家约100米的路口,看到Giao在等着。Giao收钱后,指着Ly所在位置对面路口拐角处路边的隐藏毒品区,让Ly自己过来取,Giao则回家了。随后,Ly去拿了一个黑色塑料袋,打开,里面是两包粉色药丸。Ly带回家数了数,一共有360粒药丸,分成30个小包,每包12粒,然后装进玻璃罐,拿到邻居家的菜园里,用土和石头盖住。
2024年7月26日下午6点30分左右,一位邻居正在清理花园,看到上面的玻璃罐后便发短信给Ly。Tran Thi Ly要求邻居用土填满玻璃罐,但邻居不同意并报了警。警方在现场勘查中,发现并缴获了30个黄色塑料袋,每个塑料袋内装有12粒粉色圆形药片,总重量为39.325克。
2024年7月28日,陈氏丽自首,承认了自己无法逃脱惩罚的事实。据她供述,她从丁文乔那里购买了毒品。然而,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丁文乔向她贩卖毒品,因此检察机关缺乏起诉丁文乔的依据。
庭审中,被告人陈氏莉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莉表示,她购买毒品贩卖牟利,是因为需要钱来维持生活和抚养孩子。她还请求法庭考虑减刑,以便她能早日回到孩子身边。
这是李某第二次犯罪。此前,2021年9月,陈氏李某因“非法贩卖毒品罪”被安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情,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氏利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