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禁止28种行为。
居住在琼柳区的阮文成先生问道:根据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哪些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回复:
《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2025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一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了28项禁止行为,其中包括:
1. 未按法律规定持有驾驶执照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未持有驾驶执照或道路交通法规培训证书,或未持有驾驶专用摩托车的执照或证书在道路上驾驶专用摩托车。
2. 在血液或呼吸中含有酒精的情况下驾驶车辆。
3. 驾驶车辆时体内含有法律禁止的毒品或其他兴奋剂。

4. 侮辱、威胁、阻挠、反对或不服从值班官员为确保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而作出的命令、指示、检查和控制要求。
5. 参与、组织、煽动、协助、鼓励非法赛车;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蛇形行驶、急转弯或持续轰鸣。
6.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时,用手握持和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
7. 将机动车辆和专用摩托车交给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道路驾驶条件的人。
8. 驾驶不符合法律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的机动车辆、专用摩托车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车辆参加道路交通。
9. 进口、制造、组装不符合技术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的机动车辆和专用摩托车。
10. 将其他类型的汽车改装成乘用车,但为国防和安全目的改装成乘用车的情况除外。
11. 非法改装;故意干扰汽车里程表读数;非法切割、焊接、擦除、凿刻或重新刻印机动车辆或专用摩托车的底盘号或发动机号。
12. 故意干扰或更改已向管理机构登记的车辆控制软件或发动机,以伪造检验、测试和认证结果;为进行检验而租借或借用机动车零配件。
13. 运输货物超过车辆总重量、轴荷、允许尺寸,或者超过道路允许载重、尺寸限制,且未经管理机构许可,或者未按本法规定确保符合要求;在需要捆绑但未捆绑或未按法律规定正确捆绑的车辆上运输货物;载客量超过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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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运输违禁品,非法运输或未完全遵守有关运输危险品和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
15. 威胁、侮辱、争抢、诱骗乘客;威胁或强迫乘客违背意愿使用服务;转移或卸载乘客,或以其他方式逃避对超载车辆或载客量超过法律规定的车辆的检查。
16. 在机动车辆和专用摩托车上安装和使用音响和灯光设备,造成混乱和扰乱道路交通安全。
17. 非法制造、使用、购买或出售车牌;驾驶未由主管州机构颁发的车牌的机动车或专用摩托车;将车牌安装在错误的位置;弯曲或遮盖车牌;更改车牌的字母、数字、颜色、形状或尺寸。
18. 干扰车辆跟踪装置和按照本法规定安装在车辆上的摄像头的运行或篡改其数据。
19. 破坏、损坏或使道路交通管制和监控设备或支持道路交通指挥和控制的智能设备失效。
20. 非法在道路上放置或遗留障碍物或其他阻碍物;在道路上散布尖锐物体或倾倒滑溜物质;在道路上丢弃泥土、石头、货物、建筑材料和废物;倾倒、排放或丢弃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化学品或废物。
21. 妨碍行人或车辆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向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活动的行人或车辆投掷砖块、泥土、石头、沙子或其他物品。
22. 利用或者滥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任务,实施违法行为,骚扰或者侵犯国家利益和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23. 利用自己或他人的地位、权力或职业,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律,或者干扰、影响对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律行为的处理程序。
24. 在未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时使用优先车辆权;安装和使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优先信号装置。
25. 未申报、作虚假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或文件以逃避因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律而承担的责任。
26.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以逃避责任;在具备救助条件的情况下故意不救助交通事故中的伤者;侵犯受害者、造成交通事故的人或救助、治疗或将受害者送往急诊室的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利用交通事故进行攻击、威胁、煽动、施压、扰乱秩序或妨碍交通事故的处理。
27. 控制飞行物、无人驾驶航空器或超轻型航空器在道路净空限制范围内运行,造成道路交通中人员或车辆的阻碍或安全风险,但获得飞行许可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和超轻型航空器除外。
28. 违反本法第二章规定的道路交通规则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