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察局长因诈骗罪被起诉,挪用金额高达数百亿越南盾
明知这些地块不可能有土地使用权证,富国市前警察局长和另一名女子仍然同意提供帮助,从众多受害者手中骗取了数百亿越南盾。
坚江省公安厅侦查局刚刚完成补充调查结论,建议对被告人黎文莫(59岁,居住于迪石市)和阮氏姮(46岁,居住于南定省)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
被告人莫特(Mot)——原富国市公安局局长——于2024年4月初被起诉,目前正在服临时拘留。与此同时,被告人杭(Hang)于2023年5月下旬被起诉并被临时拘留。杭此前曾因同一罪行被河内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调查结论,2021 年年中,被告 Hang 通过熟人结识了 Mot,并请求其在富国岛帮忙处理生意。
2021年11月,居住在胡志明市的TTMT女士计划在富国岛市白汤乡购买40公顷土地。由于得知这块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LURC),她向Mot先生咨询相关手续是否可以办理。Mot先生表示“可以办理”,并介绍Hang先生给TTMT女士办理土地手续。
202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9 月期间,T 女士信任时任富国市警察局局长 Mot 先生,向 Hang 转账近 220 亿越南盾,但 Hang 并未兑现承诺。
此外,T女士表示,她多次在办公室直接向Mot先生赠送现金和礼物,总额达35亿越南盾和1万美元;并向Hang转账8亿越南盾,让Hang借给Mot先生。
在为T女士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过程中,杭和莫发现土地的实际面积比原先登记的面积大了3公顷。此时,被告人与胡志明市的两名男子商议后,同意以110亿越南盾的价格将土地出售给他们。
Hang表示,她提取了这笔钱的现金,多次给了Mot先生70亿越南盾,并通过多个不同的银行账户转账给他。
调查机构认定这是一起由两名被告莫特和杭实施的财产欺诈案件。尽管他们明知这些地块是国家管理的林地,不能用于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两名被告仍然出售这些地块,并为四名受害者伪造了相关文件,以侵吞近660亿越南盾。
此外,被告人杭还以欺诈手段获取土地文件,并从 6 名受害者处借款和挪用资金,总计超过 300 亿越南盾。
根据调查结论,被告人杭挪用了超过960亿越南盾,被告人莫与杭共同承担近660亿越南盾的挪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