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储蓄利息征税的提案
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建议扩大储蓄利息的个人所得税,仅对小额存款免征。
财政部刚刚汇总了各部委、各行业、各地方对《个人所得税法(修订版)》草案的意见。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在审议该草案时表示,起草单位应研究扩大税基。因此,该市建议,仅对小额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大额存款利息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宁顺省则提议维持储蓄存款、政府债券和长期投资利率免税政策。该省表示,维持税收优惠政策将有助于鼓励居民将资金存入银行,确保经济的资金流动,并创造发展动力。

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的想法并非首次出现。插图。
针对上述建议,财政部表示,国家预算将致力于结构调整,以确保国家财政体系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包括扩大税基,并尽量减少社会政策与税收的整合。此外,免税、减税和延期缴纳政策将确保财政中立。这些措施均根据政治局第07/2016号决议执行。
财政部在草案中还表示,对存款利息收入征税在世界范围内并不少见。泰国对银行存款利息征税,中国也对利息收入征税,而韩国则将利息视为应税收入。然而,许多国家允许扣除住房贷款利息,将其视为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的一项特殊扣除,以鼓励人们拥有住房。
财政部表示:“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照国际惯例,修改补充税费法律,调整收入来源,扩大税基……”。
财政部表示,减免税对象的修改需要研究与国际上的政策、做法和税制改革趋势相一致。
事实上,对储蓄存款利息征税的想法并非首次出现。此前,在2013年和2017年,就曾出现过多次类似的提案。当时,有观点认为,如果每年利息达到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就应该被视为像股票或房地产一样的投资渠道,因此不应免税。
然而,不少专家担心,对储蓄存款征收利息税将削弱银行的资金来源,使整个体系陷入存款利率的竞争,进而迫使贷款利率相应上调,给企业带来压力。国内企业本已举步维艰,如今却将面临更大的困境。
更不用说,如果把钱存入银行要征税,人们就会选择其他替代方案,资金将流入美元、黄金以及其他投资渠道,如虚拟货币、房地产、股票……
个人从信贷机构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存款所获得的利息免税。这些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储蓄存款、存单、本票、国库券以及按全额偿还本息原则存入的其他款项。
根据现行规定,只有公司、企业的存款利息收入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