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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家银行位于河静、义安和广平的分行合并为第 8 地区分行

德勇 March 5, 2025 15:27

国家银行第 8 区是国家银行组织结构下的行政组织,总部位于河静省河静市。

落实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第18-NQ/TW号决议“关于继续创新和改组政治体系机构,使其精简并有效运作的若干问题”,越南国家银行(SBV)在全国范围内成立了区域性SBV;将各省市的63家SBV分支机构合并为15家区域性SBV分支机构。

其中,根据越南国家银行行长2025年2月24日第308/QD-NHNN号关于第八区国家银行分行的设立、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结构规定的决定,河静、义安、广平三省国家银行分行将并入第八区国家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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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国家银行分行总部。

越南国家银行第八区分行(以下简称“国家银行第八区”)隶属于越南国家银行,是在合并国家银行河静、义安和广平三个省级分行的基础上成立的。

位置及功能:

国家银行第八区是国家银行组织架构下的行政机构,总部位于河静省河静市。国家银行第八区是一个独立的会计核算单位,依法拥有资产负债表,拥有自己的印章,并获准使用两个附加印章在义安省和广平省开展业务。

国家银行第 8 区的职能是向国家银行行长提供咨询和协助,对河静、义安、广平等省的货币、银行和外汇活动进行国家管理,并根据行长的授权执行一些中央银行业务。

国家银行第 8 区在义安省和广平省开展业务,以方便管理货币流通、支付、检查以及监督该地区信贷机构 (CI) 和 CI 分支机构的运营。

职责和权力:

第八区国家银行负责履行2025年2月24日第308/QD-NHNN号决定第3条规定的职能和任务;原则上,第八区国家银行接管原国家银行各省、市分行的全部任务和权限,只改变范围和管理区域(包括3个省:义安、河静和广平),因此,在为人民和企业提供服务方面没有变化,始终确保连续性和平稳性,第八区国家银行继续像各省、市国家银行一样在该地区开展银行与企业对接活动。

国家银行第 8 区的组织结构包括以下单位:
-综合部。
-地区国家银行监察局。
-银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和其他组织的管理和监督部(管理和监督部 1)。
-人民信用基金、小额信贷机构、小额信贷计划和项目管理和监督部(管理和监督部 2)。
-会计和支付部门。
-货币部-财政部。
-行政和人力资源部
这些单位的具体任务由第 8 区国家银行行长规定。

执行领导:

国家银行第八区设一名主任,向国家银行行长负责,并负责该分行的运营法律。主任下设若干副主任,协助其工作。
国家银行第8区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

联系地址: 国家银行第 8 区地址:河静省河静市北河区Xo Viet Nghe Tinh 22号

義安省地址:义安省荣市河惠塔区阮西萨街 01-03 号

广平省地址:广平省东海市东海区李常杰街01号

德勇